法庭事务全面恢复及加强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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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司法机构今日(二月十八日)宣布,因应最新的公共卫生情况,由二月二十二日(星期一)起,司法机构将逐步全面恢复法庭事务。
为确保法庭在情况许可下继续安全地处理事务,司法机构会继续实施适当的社交距离和人流管理措施。
为了加强保护法庭使用者免受2019冠状病毒病的感染,随着法庭事务恢复正常,司法机构会分两个阶段由二月二十二日及三月一日(星期一)起,要求进入法院大楼的人士加强使用「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程式)。
法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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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三月一日起,法庭程序将尽可能全面恢复。因应法庭指示,法庭可进行全日(而非半日)聆讯。然而,为维持社交距离和管理人流,涉及大量法庭使用者的法庭程序仍会继续排期在适当时间和分隔时段进行聆讯。如聆讯未能如期进行,有关诉讼各方已/将获另行通知。
登记处及会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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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二月二十二日起,各级法院的登记处和会计部将恢复正常办公,包括开放时间回复正常,即星期一至五上午八时四十五分至下午一时及下午二时至五时三十分(公众假期除外)。
法庭使用者可继续直接前往有关登记处和会计部办理所需事宜。在有需要时,有关地点于办公时间内将实施人流管理措施,以保持社交距离。
司法机构呼吁所有法庭使用者避免于繁忙时间,例如上午及下午的较后时段,前往登记处及会计部。
提供支援服务的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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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二月二十二日起,其他为法庭使用者及公众提供支援服务的办事处亦将恢复正常服务。有关办事处的开放时间详情,请参阅附件。
「安心出行」流动应用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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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院大楼恢复正常服务,司法机构将分两阶段,要求所有进入法院大楼的人士使用程式:
(一)于二月二十二日展开的第一阶段,司法机构将鼓励所有进入法院大楼的人士使用程式。不使用程式的人士虽仍获准进入法院大楼,但将被提醒需自行记录行踪;
(二)于三月一日展开的第二阶段,司法机构将要求所有进入法院大楼的人士使用程式。不使用程式的人士将被要求记录其姓名、联络电话、到访法院大楼的日期和时间。收集所得的资料只会用于协助政府控制2019冠状病毒病疫情及相关目的,而司法机构可能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供有关资料作流行病学调查及接触者追踪。所有不使用程式并拒绝记录联络资料的人士,将不准进入法院大楼。
司法机构实施有关措施时,会尽量减低对法庭使用者所造成的不便。然而,法庭使用者进入法院大楼时无可避免会用上较多时间。因此,法庭使用者请预先下载并尝试使用程式,以及提早到达法庭,尤其于早上或午饭后的繁忙时段。
预防及人流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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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机构会继续实施预防措施,包括强制体温检测、除非法官或司法人员另有指示,所有人士须时刻佩戴外科口罩,以及减少法庭、法庭大堂、登记处及会计部办公室的座位数目等。
任何法庭使用者,包括诉讼各方和法律代表,如发烧或体温偏高;或正接受任何规定的检疫、医学监察、或正等待强制检测结果;或2019冠状病毒病初步确诊或已确诊,均不会获准进入法院大楼。他们应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早向法庭申请缺席许可或通知法庭缺席的原因。
有关上述安排的查询,法庭使用者可于办公时间致电以下热线:
- 一般查询:2869 0869
- 终审法院:2123 0123
- 高等法院:2523 2212
- 遗产承办:2840 1683
- 竞争事务审裁处:2825 0426
- 区域法院:2845 5696
- 家事法庭:2840 1218
- 土地审裁处:2771 3034
- 劳资审裁处:2625 0020
- 小额钱债审裁处:2877 4068
- 裁判法院:2677 8373
- 淫亵物品审裁处:3916 6303
- 死因裁判法庭:3916 6204
- 执达事务组:2802 7510
- 法庭语文组:2388 1364
有关程式的技术和运作详情的查询,法庭使用者可致电政府热线1823。
司法机构会继续把最新资讯上载至司法机构网页(www.judiciary.hk),包括审讯案件表、所有关于司法机构事务的安排和法庭使用者应注意的事项。法庭使用者前往法庭前应参阅司法机构网页以取得最新资讯。
完
2021年2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4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