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构就案件聆讯安排回应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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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机构发出:
 
  就一宗涉及47名被告人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理个案的聆讯安排,司法机构回应查询如下:
   
  法庭必须按照法律及诉讼程序的规定审理案件。为有效执行司法工作,法庭一直致力在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尽快完成每宗案件的聆讯。
   
  就这宗案件而言,所有47位被告人被共同控以一项罪名及在同一宗案件被起诉,按法庭程序案件必须由同一位裁判官审理。此外,三月一日是该案件首次在法庭提讯,涉案的众多被告人在前一天被拘控,之后安排在翌日带上法庭。是故,法庭在极短时间内须紧急地尽量运用有限的法庭设施,为案件的聆讯、转播、旁听座位分配、人流管理、保安等方面作出安排。这宗案件聆讯持续进行四天,超过40小时,法庭每天除处理聆讯的具体流程外,亦同时需要处理法庭内外不时有数百名法庭使用者的排队、秩序和抗疫等安排事宜。面对前所未有的庞大挑战,有关安排的具体细节难免有不足之处。
   
  司法机构留意到社会各界对案件的聆讯及其他安排的意见。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已作出指示,在维护司法公正的前提下,即时全面检视各级法院处理涉及众多名诉讼人及旁听人士案件的聆讯和各有关安排,以适时提出优化措施,改善相关事宜,包括聆讯的时间编排、旁听的座位分配、转播的安排等。



2021年3月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7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