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四月份消费物价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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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季节性调整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截至二零二一年四月止的三个月的平均每月升幅为0.1%,而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止的三个月的相应升幅则为0.4%。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的升幅为0.1%及0.2%。
从细分指数分析,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二一年四月份的按年升幅分别为1.5%、0.3%及0.4%,而二零二一年三月份的相应升幅则分别为1.3%、0.2%及0.2%。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二一年四月份的按年变动率分别为0.8%、0.0%及0.2%,而二零二一年三月份的变动率则分别为0.7%、-0.2%及0.0%。
经季节性调整的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截至二零二一年四月止的三个月的平均每月变动率分别为0.2%、0.1%及0.0%,而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止的三个月的相应变动率分别为0.5%、0.3%及0.2%。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截至二零二一年四月止的三个月,经季节性调整的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平均每月变动率分别为0.2%、0.1%及0.0%,而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止的三个月的相应变动率则分别为0.2%、0.2%及0.1%。
在各类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组成项目中,价格在二零二一年四月份录得按年升幅的类别为电力、燃气及水(上升23.5%)、食品(不包括外出用膳)(上升1.6%)、交通(上升1.5%)、外出用膳(上升0.8%)、衣履(上升0.7%)和杂项服务(上升0.3%)。
另一方面,综合消费物价指数在二零二一年四月份录得按年跌幅的类别为住屋(下跌0.6%)、烟酒(下跌0.3%)和杂项物品(下跌0.3%)。
至于耐用物品方面,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维持不变。
以二零二一年首四个月合并计算,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0.9%,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相应变动率则分别为2.4%、0.2%及0.1%。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变动率则分别为0.0%、0.4%、-0.3%及-0.2%。
截至二零二一年四月止的三个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上升0.5%,而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的相应变动率为1.2%、0.2%及0.2%。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变动率则分别为0.1%、0.6%、-0.1%及0.0%。
截至二零二一年四月止的十二个月,综合消费物价指数较一年前同期维持不变,甲类、乙类及丙类消费物价指数变动率则分别为-0.1%、0.0%及0.1%。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相应变动率则分别为0.4%、0.8%、0.2%及0.2%。
评论
政府发言人表示,四月份基本消费物价通胀率轻微上升至0.3%,主要反映港铁提供较少车费折扣和巴士车费增加,令本地交通费用上升。与此同时,消费物价指数其他主要组成项目承受的价格压力仍然非常温和。
展望将来,由于本地经济仍然在低于生产容量的情况下运行,整体价格压力在短期内应保持轻微。政府会继续密切留意情况。
进一步资料
表1列载二零二一年四月份的消费物价各类别指数及按年变动率。表2列载消费物价指数的按年变动率时间数列及在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后的相应变动率。参考经季节性调整的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情况,可帮助辨析消费物价的最新趋势。表3列载经季节性调整的消费物价指数在最近三个月内的平均每月变动率的相应时间数列。图1则显示原来及经季节性调整的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率,以及基本通胀率。
更详尽的消费物价指数数据(包括按年比较、按月比较、经季节性调整的数列及「按目的划分的个人消费分类」的消费物价指数)备于月报中,用户可以在统计处网站下载二零二一年四月份的《消费物价指数月报》(www.censtatd.gov.hk/tc/EIndexbySubject.html?pcode=B1060001&scode=270)、详尽的消费物价指数时间数列(www.censtatd.gov.hk/tc/EIndexbySubject.html?pcode=D5600001&scode=270)、「按目的划分的个人消费分类」类别的消费物价指数时间数列(www.censtatd.gov.hk/tc/EIndexbySubject.html?pcode=D5600002&scode=270)及剔除所有政府一次性纾困措施的影响后的消费物价指数时间数列(www.censtatd.gov.hk/tc/EIndexbySubject.html?pcode=D5600003&scode=270)。
现时的消费物价指数数列是根据「2014/15年住户开支统计调查」所得的开支模式而编制的。统计处已进行「2019/20年住户开支统计调查」,搜集资料以更新现时的消费物价指数的开支权数。以二零一九至二零年为基期的消费物价指数新数列,将于二零二一年五月底公布。经重订基期后,自二零二零年十月起消费物价指数的按年变动率将以二零一九至二零年为基期的新数列计算,这与现时以二零一四至一五年为基期的数列计算的变动率或会有些不同。统计处将会继续编制及发布以二零一四至一五年为基期的消费物价指数数列,直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的统计月份止。
有关消费物价指数的查询,可与统计处消费物价指数组联络,电话3903 7374或电邮cpi@censtatd.gov.hk。
完
2021年5月21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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