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香港交易所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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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委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65条作出,任期兩年,由二○二一年七月一日起生效。
政府发言人今日(六月三十日)说:「郭女士和孙先生在金融服务界经验丰富。他们将在风险管理委员会内提出宝贵意见,为港交所制订适当的风险管理策略作出贡献。」
发言人亦衷心感谢即将卸任的蓝玉权和邵蓓兰,在过去六年悉心投入为风险管理委员会服务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見。
风险管理委员会自二○○○年三月成立,其法定职能是就有关香港交易所及其附属公司活动的风险管理事宜制订政策方案,以呈交香港交易所董事局考虑。
风险管理委员会主席由香港交易所主席史美伦出任。其他现任成员为周胡慕芳、梁柏瀚、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市场监察部执行董事、香港金融管理局助理总裁(货币管理)及香港银行同业结算有限公司主席。
完
2021年6月3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0分
香港时间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