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资料)规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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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因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披露资料)规例》(第599D章)(《规例》),今日(七月五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被判刑。

  一名30岁男子及一名31岁女子为早前确诊2019冠状病毒病的病人。在卫生署卫生防护中心跟进确诊个案的流行病学调查中,该名男子在四月十六日至十八日期间共六次向获授权人员提供虚假资料;而该名女子则在四月十七日向获授权人员提供虚假资料。该对男女分别被控违反六项及一项《规例》第3(4)及3(5)条,男子今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就所有控罪共被判处即时监禁三个月,女子则被判处监禁20日。

  根据《规例》,任何人士向获授权人员提供虚假或具误导性资料属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1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

  卫生署发言人表示,在追踪期间向获授权人员隐瞒或提供虚假或误导性资料,是极不负责任的行为,并会阻延病毒追踪工作,对公共卫生构成重大威胁。截至今日,共有四人已因违反《规例》被法庭定罪。发言人重申,卫生署必定会对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严肃跟进。



2021年7月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