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二十二题:电动车普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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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政府于今年三月公布《香港电动车普及化路线图》(《路线图》),以推动电动车普及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三年,全港分别有多少辆新登记的(a)燃油和(b)电动(i)私家车及(ii)商用车辆(并按车辆种类以表列出商用车辆的分项数字);
(二)鉴于政府在《路线图》中表示已在政府内部推行下述措施:所有新采购及到期更换的中小型私家车须以电动车为标准,政府会否把该措施扩展至其他种类的政府车辆(例如小型巴士、电单车及客货车);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三)鉴于政府在《路线图》中表示,会推动公营机构参考第(二)项所述措施,是否知悉香港铁路有限公司、市区重建局、香港邮政、香港机场管理局及香港房屋协会现时的车队中,燃油车辆及电动车辆分别所占的数目及百分比为何;
(四)会否要求各公营机构制订全面使用电动车的具体目标;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会否参考其他地方的做法,规定达到一定规模的私人及公共机构车队,至少须有某个百分比的车辆是电动车;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五)鉴于现时各区的电动车公共充电器(充电器)的分布不均,观塘区的充电器数目(超过800个)占全港总数的两成,惟设于大埔、屯门及南区的充电器数目均不足60个,个中原因为何;政府在决定新的公共充电设施(例如在路旁停车位安装的新充电器)的选址时,会否优先考虑设有较少充电器的地区;
(六)政府(i)已经及(ii)正计划在路边停车位安装的充电器的数量及其位置分布为何;及
(七)鉴于政府早前表示,会探讨在全港设立公共快速充电设施的方案,有关设施的选址和详情为何;鉴于政府会研究在中长期逐步把现有加油站及液化石油气加气站改建为快速充电站的可行性,该项研究的最新进展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陈克勤议员的提问,经谘询政府物流服务署、运输署、香港邮政、香港机场管理局、香港铁路有限公司、香港房屋协会及市区重建局后,我现回覆如下:
(一)根据运输署提供的资料,过去三年,本港首次登记私家车及商用车辆(包括货车、巴士、小型巴士(小巴)、的士及特别用途车辆)的数目表列如下:
年份 | 车辆类别 | 年内首次登记车辆数目 | ||
电动 | 燃油 | 总数 | ||
2018 | 私家车 | 471 | 41 816 | 42 287 |
货车 | 16 | 9 849 | 9 865 | |
巴士 | 5 | 1 317 | 1 322 | |
小巴 | 0 | 898 | 898 | |
的士 | 0 | 1 770 | 1 770 | |
特别用途车辆 | 5 | 164 | 169 | |
2019 | 私家车 | 2 423 | 35 886 | 38 309 |
货车 | 42 | 8 949 | 8 991 | |
巴士 | 3 | 823 | 826 | |
小巴 | 1 | 749 | 750 | |
的士 | 0 | 1 118 | 1 118 | |
特别用途车辆 | 5 | 141 | 146 | |
2020 | 私家车 | 4 595 | 32 441 | 37 036 |
货车 | 35 | 5 392 | 5 427 | |
巴士 | 0 | 496 | 496 | |
小巴 | 0 | 303 | 303 | |
的士 | 0 | 805 | 805 | |
特别用途车辆 | 9 | 110 | 119 |
(二)为展示政府大力推动香港转用电动车的决心,我们将加快政府车队转用电动车的步伐。政府已要求除因运作需要等个别原因而未能转用电动车的车辆外,所有新购及到期更换的中小型政府私家车必须以使用电动车为标准。
至于其他种类的车辆,政府亦会优先使用电动车或较环保的车辆。我们会密切留意全球发展,在相关技术发展足够成熟时,研究将政府车队的其他车辆电动化,在审慎使用公帑及带头使用电动车之间,取得平衡。
(三)及(四)截至二○二○年底,香港邮政、香港机场管理局、香港铁路有限公司、香港房屋协会及市区重建局拥有的电动车和燃油车数目及电动车占车队总数的百分比表列如下:
政府部门或 机构名称 |
车队车辆数目 | 电动车占车队总数百分比 | ||
电动 | 燃油 | 总数 | ||
香港邮政 | 9 | 263 | 272 | 3% |
香港机场管理局 | 386 | 144 | 530 | 73% |
香港铁路有限公司 | 5 | 575 | 580 | 1% |
香港房屋协会 | 0 | 8 | 8 | 0% |
市区重建局 | 0 | 5 | 5 | 0% |
自《路线图》在今年三月公布后,社会各界的反应相当正面。为推动公营机构转用电动车,政府主动与不同机构接触,鼓励各机构参考政府的政策,制定相关目标。当中,已有公营机构表示会积极考虑逐步将部分车队车辆更换为电动车,及将在旗下物业加设电动车充电设施。政府会继续与各个公营机构保持紧密联系,以推动使用电动车及建设充电设施。
(五)截至二○二一年九月底,公私营机构已共提供超过4 600个供公众使用的电动车充电器,其中超过1 700个由政府提供,其余由私营机构提供。如《路线图》所述,政府的目标是在二○二五年有不少于5 000个由公私营机构提供的公共充电器,并计划推动往后再倍增。在未来扩展公共电动车充电网络时,政府会检视在十八区内公共电动车充电设施的分布及需求情况,在可行的情况下平衡并兼顾全港各区对公共电动车充电的需求。
另一方面,政府亦留意到不少发展商及物业管理公司都因应租户或访客的需求而陆续在旗下的商厦或商场增设充电器。随着电动车的使用率不断上升,政府会逐步将充电服务市场化,而政府已筹划于约二○二五年开始在政府停车场征收充电费用。此举将有助推动私人市场为公众提供更多配合车主需要的充电服务,进一步扩展香港的充电网络。
(六)考虑到电力供应和空间限制、为附近交通可能带来的影响,以及其他驾驶者泊车需求等相关因素,政府需寻找合适的路边停车位来安装电动车充电设施。政府已在梅窝的路边停车位安装了九个充电器,并于今年七月启用。另外,政府亦正在大澳的路边停车位安装九个充电器,预计于二○二二年第一季内完成。
(七)政府聘请的顾问已协助物色有可能设立公共快速充电设施的初步选址,包括不同规模及情况的地点,例如空置政府土地、变电站附近、天桥下的空间和道路分隔区域,以辅助发展充电网络。另外,政府正研究在中长线逐步把部分现有的加油站及加气站,转型至快速充电站的所需工作。我们会探讨将一些面积较大的加油站及加气站的地段以「一地多用」模式发展的可行性,在各种用途中包括大型充电站,供更多不同类型的车辆同时充电。
完
2021年10月20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5分
香港时间12时3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