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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残疾人士及长期病患者统计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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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统计处(统计处)今日(十二月十七日)发布于二零一九年八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进行的残疾人士及长期病患者统计调查的详细结果。
 
  在二零二零年,约有534 200名居住于院舍及住户内的残疾人士,占全港人口的7.1%。这些残疾人士有一项或多于一项以下的残疾类别:(一)身体活动能力受限制;(二)视觉有困难;(三)听觉有困难;(四)沟通能力有困难;(五)精神病/情绪病;(六)自闭症谱系障碍;(七)特殊学习困难;及(八)注意力不足/过度活跃症。由于所采用的残疾定义已因应搜集残疾统计数字的最新国际发展而作出更新,这次调查的结果不能与过往的结果作直接比较。
 
  上述统计调查亦有搜集有关居住于院舍及住户的智障人士的资料。然而,根据统计调查结果得出的居住于住户的智障人士数目有明显低估的情况。根据统计处基于不同相关数据来源的粗略统计评估,二零二零年全港智障人士的总数可能为77 000人至90 000人。
 
  统计调查结果亦显示,约有1 799 100人需要长期(即持续最少6个月的时间)接受药物治疗、覆诊或打针服药以治疗某种(或多于一种)疾病。这些长期病患者占二零二零年全港人口24.1%,而二零一三年则占19.2%。
 
  上述统计调查的详细结果、概念、定义及统计方法已列载在《第63号专题报告书》。除了残疾人士及长期病患者的人口及社会经济概况,报告书亦载有这些人士的照顾者、交通安排及资讯科技运用情况的资料。用户可以在政府统计处网站(www.censtatd.gov.hk/tc/EIndexbySubject.html?pcode=C0000055&scode=380)下载报告书。
 
  有关统计调查结果的查询,请与政府统计处社会统计科特别职务组联络(电话:2887 5245或电子邮递:disurvey@censtatd.gov.hk)。
 
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6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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