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环署就防疫规例严厉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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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言人说:「疫情反弹风险仍然存在,社会各界不能掉以轻心。食环署会继续于今个长周末及未来的两个周末积极采取严厉执法行动,处所负责人切勿以身试法。」
食环署及警方在过去两日(六月二日至三日)的联合行动中共巡查了126间餐饮处所(包括10间酒吧/酒馆)及27间其他处所,食环署亦另外巡查了共920间餐饮处所(包括45间酒吧/酒馆)及211间其他处所(包括在大澳及赤柱举行的龙舟竞赛)。过去两日,六间位于旺角、黄大仙及北区的餐饮处所负责人及四间位于中西区及旺角的酒吧/酒馆负责人涉嫌违反指示,食环署已向他们展开检控程序。
食环署亦已要求相关处所采取减低传播风险的相应措施,两间酒吧/酒馆及六间其他餐饮处所因违规须于执法人员发现违规情况后的翌日起,在下午六时正至翌日上午四时五十九分停止售卖或供应供在餐饮业务处所内进食或饮用的食物或饮品,并不得安排多于二人同坐一桌,为期三、七或14天不等;而两间酒吧/酒馆因违规则须于执法人员发现违规情况后的翌日起,关闭处所七或14天不等。此外,食环署于一间中环酒吧内向六名涉嫌违反每桌人数上限的人士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并于其他餐饮处所内向一名涉嫌违反扫描「安心出行」场所二维码规定的顾客,及一名涉嫌违反「疫苗通行证」规定的员工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
餐饮业务负责人违反《规例》或「疫苗通行证」的规定及指示可被检控,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0,000元及监禁六个月。身处餐饮处所或其他指明处所的人士亦须遵从适用于他们的要求;违反有关规定即属犯罪,最高可被罚款10,000元,或可藉缴付定额罚款5,000元解除因该罪行而须负的法律责任。此外,顾客在餐饮处所内违反同坐一桌人数上限的规定,可按《预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规例》(第599G章)被定额罚款5,000元;顾客在非餐桌范围饮食或于非饮食时而没有佩戴口罩,可因触犯《预防及控制疾病(佩戴口罩)规例》(第599I章)被定额罚款5,000元。
此外,食环署亦透过其专题网页内的「酒吧/酒馆常见问题」,解释何谓「现场表演」(见问答五)。详情可浏览以下网页(www.fehd.gov.hk/tc_chi/events/covid19/vaccine_bubble_faq_bar.html)。
为减低2019冠状病毒病传播的风险,发言人强烈呼吁社会各界切勿松懈,必须同心协力及持之以恒地遵守预防及控制疾病的相关规例。食环署已加强宣传并将会继续严厉执法,提醒各界自律及合作,同心抗疫。
完
2022年6月4日(星期六)
香港时间23时25分
香港时间23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