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男子违反《预防及控制疾病规例》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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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个案涉及一名65岁男子。他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他必须在家中接受强制检疫十四日。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他于二○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离开其检疫地点。他被控违反《规例》第22(1)、(4)及(6)条,今日被判处罚款4,000元。
第二宗个案涉及一名67岁男子。他早前获发强制检疫令,订明他必须在家中接受强制检疫十四日。在检疫令尚未届满前,他于二○二二年四月十一日离开其检疫地点。他被控违反《规例》第22(1)、(4)及(6)条,今日被判处监禁两星期,缓刑十二个月。
违反强制检疫令会构成刑事罪行,违例者最高可被罚款25,000元及监禁六个月。卫生署发言人表示,有关判刑可给予社会非常清晰信息,指出违反检疫令属刑事罪行,政府对违反相关规例的人绝不容忍,并严正提醒公众应遵守相关规例。截至今日,共有265人已因违反检疫令被法庭定罪,被判即时监禁最多十四星期或罚款最高15,000元不等。发言人重申,卫生署必定会对任何违反相关规例的人士严肃跟进。
完
2022年10月18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9时00分
香港时间19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