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七题:中高龄就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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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中高龄就业计划」(该计划),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每年(a)40至59岁及(b)60岁或以上两个年龄组别雇员的就业个案数目和该五年的平均数目,并按(i)行业、(ii)工种、(iii)教育程度,以及(iv)薪酬水平列出分项数字(以表一至表四列出);
表一
(i) | 年龄组别 | 就业个案数目 |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过去5年平均数目 | ||
(a) | |||||||
(b) |
表二
(ii) | 年龄组别 | 就业个案数目 |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过去5年平均数目 | ||
(a) | |||||||
(b) |
表三
(iii) | 年龄组别 | 就业个案数目 |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过去5年平均数目 | ||
(a) | |||||||
(b) |
表四
(iv) | 年龄组别 | 就业个案数目 |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过去5年平均数目 | ||
(a) | |||||||
(b) |
(二)过去五年,每年就业个案的雇员的(i)在职培训完成率及(ii)完成在职培训后的留任率,以及他们该五年的平均完成率和平均留任率,并按职位类别((a)全职或(b)兼职)列出分项数字(以表五列出);
表五
职位类别 |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过去5年平均完成率/留任率 | |
(i) | (a) | ||||||
(b) | |||||||
(ii) | (a) | ||||||
(b) |
(三)过去五年,每年获批在职培训津贴申请的(i)个案宗数、(ii)雇主数目,以及(iii)所涉及开支(按(a)40至59岁及(b)60岁或以上两个年龄组别列出分项数字),并分别列出(i)、(ii)及(iii)过去五年的平均数字(以表六列出);及
表六
2017 | 2018 | 2019 | 2020 | 2021 | 过去5年平均数字 | ||
(i) | |||||||
(ii) | |||||||
(iii) | (a) | ||||||
(b) |
(四)有否就该计划订立绩效指标,并适时检视该计划在推动中高龄求职人士就业方面的成效;如有,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议员的提问,现答覆如下:
(一) 二○一七年至二○二一年,符合参加「中高龄就业计划」(二○一八年九月前名为「中年就业计划」)的就业个案中,「40岁至59岁」及「60岁或以上」两个年龄组别按行业、工种、教育程度及薪酬水平划分的分项数字载于附件一。
(二) 劳工处一直监察「中高龄就业计划」下的在职培训完成率及就业个案留任率。二○一七年至二○二一年,计划下就业个案在职培训完成率按全职或兼职聘用划分的分项数字载于附件二。
劳工处持续进行调查,了解计划下获聘人士的留任情况。截至二○二二年九月的调查结果显示,计划下接受在职培训的雇员当中,约80%的留任期为四个月或以上,67%留任六个月或更长时间。
(三) 二○一七年至二○二一年,「中高龄就业计划」下获发在职培训津贴的就业个案及涉及的雇主数目,以及二○一七至一八年度至二○二一至二二年度发放的在职培训津贴款额按年龄组别划分的分项数字载于附件三。
(四) 劳工处已加强跟进措施以监察「中高龄就业计划」的实行情况。除协助雇员完成在职培训外,劳工处进行上文第(二)部分所述的调查时,同时也搜集雇主及雇员对计划的意见,探讨完善计划的措施。举例来说,劳工处于二○二○年九月调升计划下的在职培训津贴金额(注),鼓励更多雇主聘用中高龄求职人士,并为他们提供在职培训。由于计划下就业个案及在职培训申请等数字受经济环境及就业市场情况等因素影响,因此不宜以这些数字拟定绩效指标。劳工处会继续进行调查,并听取雇主及雇员的意见,致力完善推行计划。
注:聘用每名40岁至59岁的失业求职人士的在职培训津贴金额,由每月最高3,000元调升至4,000元,为期三至六个月。聘用每名60岁或以上失业或已离开职场的求职人士的在职培训津贴金额,由每月最高4,000元增加至5,000元,为期六至12个月。
完
2022年12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19分
香港时间11时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