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向法庭申请禁制令以禁止与一首歌曲有关的四项行为:相关文件的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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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庭命令,有关禁制令申请的传讯令状、临时禁制令传票及法庭命令已于今日(六月十四日)上载于特区政府、律政司及警务处的网站,公众人士可透过下列网址或扫描二维码(见附件)以下载有关文件:
• www.gov.hk/tc/theme/courtorder/index5.htm
• www.doj.gov.hk/tc/miscellaneous/hca855.html
• www.police.gov.hk/ppp_tc/03_police_message/hca855.html
临时禁制令申请将于二○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上午十时三十分由法庭审理。提出抗辩的人士可于六月二十一日或之前于办公时间内到湾仔分区警署报案室提交法庭命令指明的个人资料和缴付所需行政费用后,接受送达案件相关文件的副本,并须于收悉该等文件后的七天内提出书面反对理由。详情请参照法庭命令。
完
2023年6月1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40分
香港时间11时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