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服务条例》明日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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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业监管局(监管局)负责落实《物管条例》下的发牌制度。《物管条例》就物管公司(即经营提供物管服务业务的业务实体)订明单一级别的发牌制度,并为物管人订立两个级别的发牌制度,即物管人(第1级)牌照及物管人(第2级)牌照。只有在物管公司中,就该公司提供的物管服务担任管理或监督角色的物管人才须领牌,前线人员无须领有物管人牌照。
截至昨日(七月三十日),监管局已向747间物管公司及接近12 000名物管人发出正式牌照。
民青局发言人表示:「监管局自成立以来,一直积极推展全面落实物管业发牌制度。监管局已向须于《物管条例》下领牌的物管公司发出牌照,相信物管业可平稳过渡至新规管制度。」
「随着《物管条例》全面实施,物管业新规管制度将全面落实。新制度会规管及管制物业管理服务的提供;推动物管业专业行事持正,并提高该专业的能力及专业性;及维持和提升物管业专业的地位。」
有关发牌制度的详情,可浏览监管局网页(www.pmsa.org.hk),或致电3696 1111与监管局联络。
完
2023年7月3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50分
香港时间17时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