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局明日推出「过渡性房屋住户特别津贴试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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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计划」为「支援非政府机构推行过渡性房屋项目的资助计划」下过渡性房屋项目新住户提供一次性特别津贴,减轻他们于搬迁和适应新居住环境期间的开支压力(例如孩子转校、搬运/添置家具电器、重新建立社区网络等)。津贴不设用途限制,让住户能更灵活和弹性地应付各自需要。计划对象是二○二三年六月十六日或以后入住过渡性房屋单位的住户,而已领取津贴的住户须在该单位居住最少一年;其后再度搬迁则不会获发放第二次津贴。
房屋局发言人说:「房屋局留意到入住过渡性房屋的住户大多是低收入基层人士,未必有足够能力应付搬迁的开支。因此,房屋局于今年六月十六日成功向扶贫委员会申请由关爱基金拨款8,520万元,支持为期两年的「试验计划」,希望让住户得到及时的支援和鼓励,估算受惠住户达35 000人。」
获发放的金额,视乎住户同住的家人数目和入住项目的地区而定。可获发放的津贴金额表列如下:
过渡性房屋项目所在地区 | ||
市区及扩展市区 | 新界及离岛 | |
住户人数 | 特别津贴金额(元) | |
1人 | 1,800 | 3,650 |
2人 | 2,700 | 5,450 |
3人 | 3,550 | 7,100 |
4人 | 4,200 | 8,450 |
5人 | 4,850 | 9,700 |
6人及以上 | 5,750 | 11,550 |
住户办理接受获编配过渡性房屋单位手续时,可同时向营运机构提出津贴申请;接获申请后营运机构会于20个工作天内发放津贴。如获批津贴的申请人当时仍未迁入项目,则于其正式迁入后的10个工作天内发放。
申请表格和详情可于明日开始向各过渡性房屋项目的营运机构索取或于房屋局网页(www.hb.gov.hk/tc/policy/housing/policy/transitional/index.html)下载。如有查询,亦可致电房屋局辖下的过渡性房屋专责小组:3579 5549。
完
2023年8月21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45分
香港时间17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