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五题:便利跨国企业员工来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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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据悉,不少专业界别的人手(特别是中层管理及专业人员)短缺情况严重,大型综合及跨国企业内部调派海外或内地雇员来港任职的需求增加。然而,外籍人士或内地居民透过「一般就业政策」及「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以公司内部调职为由申请来港工作所需的证明文件繁多,审批时间长,未能满足企业调派员工的即时需要。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上述两个计划每年的申请数目,以及当中以公司内部调职为由提出及获批的申请数目分别为何;
(二)就上述以公司内部调职为由提出的申请,政府有否研究进一步简化或优化有关计划的审批程序,以方便企业尽早调派人才来港;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及
(三)除简化程序外,对于具规模和管治良好的企业,政府有否考虑按其员工总数给予一定百分比的配额,允许其透过内部程序灵活调派员工来港工作,从而填补本地管理及专业人才的缺口;若有,详情为何;若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业挂钩的「一般就业政策」及「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旨在吸引具有认可资历的海外及内地优秀人才和专业人才来港工作,以满足本港的需要,提高香港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这些人才必须具备香港所需而又缺乏的特别技能、知识或经验,并能为本地企业的日常运作及有关的行业作出贡献,促进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经济发展。鉴于目前本地人手短缺的情况严重和普遍,政府自去年底精简了两个计划的处理程序,并延长相关签证的逗留期限,以鼓励入境人士留港长期发展,丰富本地人才库。
就议员的提问,经谘询入境事务处(入境处)后,现答覆如下:
(一)过去五年,「一般就业政策」及「输入内地人才计划」每年的申请及获批数目表列如下:
人才入境计划 | 2019年 | 2020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截至10月) | |
一般就业政策 | 申请数目 | 45 288(6 170) | 17 688(3 667) | 15 515(3 851) | 15 082(3 103) | 22 806(2 720) |
获批数目 | 41 289(6 024) | 14 617(3 327) | 13 821(3 614) | 13 495(3 005) | 20 901(2 661) | |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 申请数目 | 16 413(2 390) | 9 026(2 498) | 10 485(2 517) | 13 155(3 661) | 18 556(4 103) |
获批数目 | 14 053(2 060) | 6 995(2 077) | 9 065(2 281) | 11 768(3 262) | 16 227(3 705) |
注二:同一年度的获批个案未必全部为该年度所接获的申请个案。
(二)及(三)正如前言所述,入境处已为「一般就业政策」及「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下的合资格聘用公司及申请人提供一系列便利措施,包括简化所需证明文件的要求。如申请人受聘的公司在香港以外的办事处而获内部调职到港任职并符合下列要求,聘用公司便无须递交本地招聘证明:
- 有关职位属管理或专业职位;
- 有关调职人员在该公司工作不少于一年;
- 有关薪酬福利条件相当于当时的市场水平;及
- 相对于该公司的雇员总数及业务性质,该公司在任何时间保荐内部调职人员的数目必须合理。
其他便利措施包括:
(i)如申请人的职位属「人才清单」表列的本地人才短缺的专业,或招聘的职位年薪达港币200万元或以上,雇主无须证明本地招聘困难,可直接提出申请;及
(ii)如聘用公司已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或创业板上市或在紧接提交新申请前的24个月内有一名非本地雇员曾成功获批予就业或培训签证/进入许可,雇主则无须递交商业登记证、公司经济状况的证明文件、公司背景详情、业务计划(例如业务活动、运作模式和资金来源)及公司雇员名单等。
处理外来人才来港工作的申请时,既应便捷也须审慎。入境处在处理每宗申请时,会审视申请人是否符合相关入境计划下的特定资格准则及一般的入境规定,并因应每宗申请的个别情况作出考虑,以确保只有符合相关入境政策的人士才获准来港工作或居留。政府会密切留意上述两个计划的实施情况,现时并无计划为个别企业增设内部调职申请的配额。
完
2023年11月22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05分
香港时间11时0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