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建商/雇主及雇员在农历年假前注意工作场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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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工处发言人今日(二月五日)表示,农历年假前劳资双方都要加倍注意工作安全,以防止意外发生。
他说:「农历新年快到,雇员有可能会受到假期节日气氛影响,或因赶于长假期前完成工作,而对工作安全有所松懈。因此,雇主应加强监察,以确保工作场地安全,并透过假期前的安全巡视,把潜在危害消除,避免在农历年假期间及假期后发生严重事故。放长假前的安全措施,包括关掉设施及机器的电源、妥善贮存化学物品及堆放物料、熄灭火种、关掉气体焊接装置,以及固定临时搭建物。」
他续说:「管理人员应加强提醒督导人员及雇员,不要因工程紧迫而忽略工作安全,包括没有做足安全措施、没有遵循安全步骤、没有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等。在进行不同工序前必须经由合资格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制订安全施工方案及监察系统,尤其当工程涉及高危作业,例如高处工作、吊运工作、隧道工程和电力工作。」
根据《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的一般责任条款规定,雇主必须为其雇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作业装置及工作系统。违反有关规定,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一千万元及监禁两年;或循简易程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三百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此外,雇员亦应合作,遵守安全指示及使用安全设备。
如有任何有关职业安全及健康的问题,可致电二五五九 二二九七,与劳工处职业安全主任联络。
完
2024年2月5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8时15分
香港时间18时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