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覆核审裁处的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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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任和再度委任如下:
新委任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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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立资深大律师
新委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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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rolyn Ann Butler
陈沛泉
张天恩
许金桂
梁宝珩
李思平
伍燕仪
黄绮年
再度委任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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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志伟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欢迎新任主席,以及九位新委任及再度委任委员,他表示:「文本立资深大律师和其他委员均具丰富的公共服务经验,相信他们的专长及经验将有助带领审裁处有效运作。」
许正宇衷心感谢即将卸任的主席石永泰资深大律师,在其丰富经验、专业及卓越领导下,审裁处运作畅顺;此外亦感谢九位即将卸任的委员,包括William Ahern、陈玲娜、张为国、Praveen Daswani、禤惠仪、许明明、龚杨恩慈、潘翠娥及Anthony Rogers御用大律师,在任内对审裁处作出的宝贵贡献。
审裁处根据《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615章)成立,其职能是覆核有关当局(包括金融管理专员、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保险业监管局、公司注册处处长和香港海关关长)根据条例作出的决定。
完
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28分
香港时间11时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