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快填妥并交回物业详情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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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价署在八月发出约35万份表格R1A,以收集各类物业的使用详情、租金及租赁资料,用于即将进行全面重估应课差饷租值的工作。
估价署发言人说:「不论物业是空置、出租或业主自用,差饷及/或地租缴纳人在收到申报表后,均须于指定期限内填妥申报表并交回本署。」
根据《差饷条例》或《地租(评估及征收)条例》的规定,任何人明知而在申报表作出失实陈述或拒绝填报任何资料,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分别可处最高罚款二万五千元或一万元,并须另加相等于因而少征收的差饷及/或地租三倍的罚款。
差饷及/或地租缴纳人如选择以邮递方式交回申报表,在投寄邮件前须缴付足够邮资,以确保邮递准时无误。
完
2024年10月17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00分
香港时间11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