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立法会十四题:发展香港成为国际黄金交易中心
*********************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六日)在立法会会议上李惟宏议员的提问和署理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浩濂的书面答覆:
 
问题:
 
  《2024年施政报告》提出,发展香港成为国际黄金交易中心,以及建立大宗商品交易生态圈,以进一步巩固及提升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鉴于香港机场管理局(机管局)近日公布扩建香港国际机场贵金属储存库的计划,分阶段将该设施的容量增至最高1 000公吨,政府是否知悉,该扩建计划的时间表为何,以及机管局如何充分发挥该设施的潜力;
 
(二)政府会如何善用香港现时唯一进行实货黄金及白银买卖的金银交易所(即金银业贸易场),以令其可积极配合政府政策,将香港发展成为国际黄金交易中心;
 
(三)就发展香港成为国际黄金交易中心,政府有何初步构思完善相关的金融基建和配套(例如规管模式、银行开户程序、黄金的检测认证,以及人才培训等),并协助业界提升服务质素与国际接轨;
 
(四)鉴于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注册制度已于去年四月一日实施,该注册制度的实施情况(包括申请数目)为何;政府有否检视该注册制度的成效,以及其对业界营运的负担和影响;
 
(五)鉴于有业界人士建议,政府应争取尽早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以让业界能以零关税将黄金和其他贵金属从香港输出至RCEP成员国家,目前香港申请加入RCEP的进度为何,以及政府有否评估加入RCEP对提升香港贵金属行业环球竞争力的影响;及
 
(六)政府有否研究,如何加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与内地主要商品期货交易所的合作,以协助提升国家在国际大宗商品市场的定价权?
 
答覆:
 
主席:
 
  就问题的六个部分,经征询运输及物流局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等相关政策局的意见,现综合回覆如下:
 
(一)至(三)及(六)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要充分发挥「一国两制」制度优势,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地位。
 
  行政长官在今年《施政报告》中提出发掘新增长点,而构建国际黄金交易中心正是巩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新切入点。黄金是贵金属类别中的重要锚点,兼具商品、储备资产和投资产品的多重属性,在全球政经前景不确定性增加的时候,黄金更是避险的投资工具之一。随着地缘政治环境日趋复杂,多个地区局势持续不明朗,可以预期全球对黄金的需求仍相当庞大,不少投资者都希望实体黄金能存储于不同地区,这正为香港发展黄金金融交易提供了机遇。
 
  黄金金融交易一般指投资者根据需求,以标准或特定合约买卖实物黄金或相关现货或期货金融产品,例如基金、远期、掉期、期货合约等。海外相关交易的经验显示,大宗商品市场包括黄金金融交易有其特性,交易和生态圈需要时间建立,香港现时无论场内外交易均有潜力,惟相关发展需要详细规划、循序渐进。
 
  作为第一步,政府将推动构建国际级黄金仓储设施,吸引更多投资者和用家在香港储存黄金。香港机场管理局(机管局)自二○○九年起一直在香港国际机场营运贵金属储存库,提供贵金属仓储及现货交收服务。为支持政府构建国际级黄金仓储设施及将香港建设成国际黄金交易中心,考虑到机场贵金属储存库容量正接近饱和,机管局正制定扩建机场贵金属储存库的计划。扩建工作将分阶段进行,首阶段会将设施的容量由现时的150公吨增加至200公吨,然后分阶段增加至最高1 000公吨,并且预留空间作进一步发展。政府也乐见业界有其他设立或扩展黄金仓库的计划,如有需要会提供适当协助。
 
  在增加仓储的基础上,我们期望可扩展保险、检测认证、物流等相关配套金融业务。同步扩充抵押、借用、对冲等相关衍生交易,逐步搭建完整的生态圈。由此推动全方位、多币种的交易、清算、交割和监管体系,形成完整的黄金交易中心和相关产业链,并在适当时机探索与内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涵盖现货和期货市场。
 
  香港在发展黄金交易的航道上加速前进,需要集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共同努力。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将在今年内成立工作小组,就优化市场交易和监管机制拟定方案,探讨议题将包括黄金供求、产品发展、标准应用、清算机制、物流仓储、检测认证、人才培育、国内外推广、跨境合作等。我们现正拟定工作小组的成员组合,将包括业内人士、本地的相关交易所,例如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和金银业贸易场等,我们亦会与内地有关交易所展开沟通及联系。
 
(四)因应财务行动特别组织(特别组织,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于二○一八至二○一九年完成的第四轮相互评估报告中,提出香港应对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作出规管,我们于二○二二年修订《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条例》(第615章),推出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监管制度。制度于二○二三年四月一日起实施,由香港海关(海关)执行。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经营贵金属及宝石业务,并在业务过程中在香港进行总额为12万或以上港元的交易(不论是支付或收取款项),均须向海关申请注册。截至二○二四年九月底,海关已为8 000家交易商进行注册,制度整体运作畅顺。
 
  海关致力向业界和公众进行宣传工作,透过不同渠道发放宣传短片、举行公众讲座,并进行全港性外展活动接触交易商。同时,海关为业界提供相关指引,设立网上系统接受及处理申请,以利便交易商申请注册;亦成立了「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行业顾问组」,定期联系业界不同持份者。制度自实施以来,业界反应正面,普遍理解引入制度的需要,并积极配合,以履行香港作为特别组织成员的责任。
 
  制度有效监管注册贵金属及宝石交易商实施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方面的要求,符合国际标准。政府会持续监察市场情况及风险,分析注册交易商提交的交易资料,以制订全面策略,确立监管行动优次,以加强制度的效能。
 
(五)黄金金融交易的发展,也将有利于进一步巩固黄金贸易及相关零售业务。政府正积极争取尽早加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自RCEP于二○二二年一月一日开始生效后,政府随即正式提出加入RCEP的申请,同时积极利用不同场合向各RCEP成员表达香港寻求加入RCEP的意愿,并说明香港在推动区域经济融合和发展扮演的积极角色。中央人民政府全力支持香港加入RCEP,政府高层官员也藉着外访期间,向相关RCEP成员领导人表达香港已准备好加入RCEP,并获得正面的回应。我们欢迎RCEP联合委员会于二○二四年九月通过加入协定的程序细则。我们会与RCEP联委会积极配合跟进,并努力凝聚各界各地支持香港加入RCEP的共识,争取尽快加入RCEP。当香港加入RCEP后,协定下的关税优惠及其他贸易便利化措施将有助提升香港相关行业及其产品在RCEP市场的竞争力。
 
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30分
即日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