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署邀请就「社区牙科支援计划」提交服务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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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参与「社区牙科支援计划」的机构申请者必须符合以下所有要求:
- 在截止申请日或之前已根据《税务条例》(第112章)第88条获豁免缴税的非牟利机构;
- 在截止申请日或之前已设立至少一间为大众提供牙科服务的诊所;
- 确保提供服务的注册牙医已登记医健通并已登记加入基层医疗指南;及
- 在截止申请日或之前已根据《牙医注册条例》(第156章)第12条注册。
在评估申请者所递交的建议书时,卫生署会考虑邀请文件所列明的要求。
医务卫生局口腔健康及牙科护理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在中期报告中指出,为应对市民对卫生署牙科街症服务的殷切需求,应推出新的服务模式,与非政府组织合作,补充牙科街症服务。就此,政府将试行「社区牙科支援计划」的新服务模式,在二○二五年以提升服务量、增添服务点,以及扩展服务范围,针对为有经济困难的指定弱势社群提供牙科街症服务。
有意申请者请前往九龙九龙湾宏远街1号壹号九龙26楼01-P03, P08-09室卫生署社区牙科服务,或透过电邮(aa1a_cds@dh.gov.hk)索取邀请文件。
申请须于二○二四年十二月二日上午九时三十分或之前,交予九龙九龙湾宏远街1号一号九龙26楼01-P03, P08-09室卫生署社区牙科服务。逾期递交的申请书将不获受理。如有查询,可致电社区牙科服务(2111 3465)。
完
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30分
香港时间11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