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六题:强制性公积金的雇主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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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健波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的书面答覆:
 
问题:
 
  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会向拖欠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供款的雇主发出「强积金供款及附加费缴款通知书」(缴款通知书),追讨拖欠供款及相等于欠款款额百分之五的附加费。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过去五年,积金局向拖欠强积金供款雇主的追讨情况,包括发出的缴款通知书数目、已成功追讨(包括在缴款通知书指定限期前及限期后追讨欠款)及正在追讨的个案数目及百分比,以及涉及的款项;
 
(二)鉴于「积金易」平台于稍后全面运作后,积金局可以直接掌握雇主供款的情况,积金局将如何加快处理拖欠供款个案;及
 
(三)鉴于积金局于二○二三年四月表示,正研究修例优化现行机制,推行分层附加费安排以进一步加强对雇主拖欠强积金供款行为的阻吓力,保障雇员权益,有关工作的进展及时间表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问题的三个部分,经谘询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积金局)后,现答覆如下:
 
(一)过去五个财政年度,与积金局追讨拖欠的强制性公积金(强积金)供款相关的数字表列如下:
 
财政年度 二○一九至
二○
二○二○至
二一
二○二一至
二二
二○二二至
二三
二○二三至
二四
发出的「强积金供款及附加费缴费通知书」(缴款通知书)数目
(注一)
261 100 304 000 317 500 346 700 376 300
成功为受影响雇员追讨的金额
(注二)
1.58亿元 1.96亿元 1.40亿元 1.45亿元 1.55亿元
受影响雇员
数目
95 300 108 000 82 800 96 600 96 600
注一:数据显示积金局在同一财政年度内就每个供款期所发出的缴款通知书总数。换言之,若同一雇主持续未有为其雇员作出强积金强制性供款,积金局会每个月向该名雇主发出一份缴款通知书。
 
注二:成功为受影响雇员追讨的金额包括强积金欠款及相关附加费。
 
  过去五个财政年度内,约三成个案在积金局发出缴款通知书后已于到期日(即缴款通知书发出日期起计14日)或之前缴清所有欠款和附加费。至于其余七成个案,积金局会继续调查并按实际情况展开法律程序,为受影响雇员追讨拖欠款项。在二○二三至二四财政年度,积金局就拖欠供款入禀法院提出民事申索的个案合共1 621宗,包括小额钱债审裁处(1 378宗)、区域法院(54宗)及代表受影响雇员向清盘人或破产管理署提交债权证明(189宗)。
 
(二)今年六月推出的积金易平台旨在把强积金计划行政工作程序精简化、标准化和自动化,从而提升强积金制度整体的运作效率,包括向违规雇主追讨拖欠的强积金供款。积金易平台全面运作后,在出现拖欠供款时,积金局可透过平台迅速直接地掌握雇主供款情况,更早向有关雇主发出缴款通知书,提醒有关雇主尽快处理欠款,预计相较推出平台前加快约三个星期。此外,积金易平台亦可让积金局能够加快处理怀疑违规个案,提升调查及执法工作的效率,从而更有效保障雇员的强积金权益。
 
(三)积金局一直致力维护雇员的强积金累算权益,一方面积极推动雇主和雇员履行各项法定责任,另一方主动向怀疑违规的雇主采取调查及执法行动,为受影响雇员追讨拖欠的强积金供款。视乎个别案情,积金局的调查及执法行动涉及多项程序,包括与强积金受托人核实相关供款资料;向拖欠供款的雇主发出缴款通知书;联络拖欠供款的雇主以搜集雇员入息相关资料,并要求雇主即时补交所有拖欠款项;如出现持续拖欠的情况,展开民事申索程序,代雇员入禀小额钱债审裁处或其他法庭追讨拖欠款项,并考虑是否采取刑事检控;以及代雇员向清盘人或破产管理署提交债权证明等。就拖欠强积金供款实施分层附加费的建议,政府会与积金局详细考虑及作出适当的跟进。



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