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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十九题:公营及资助机构的外判服务合约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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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今日(十一月十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陆颂雄议员的提问和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许正宇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在二○一九年四月及去年五月推出优化措施,加强按政府外判服务合约受雇于承办商的非技术员工的劳工保障,并表示会鼓励公营机构和接受政府资助的非政府机构在可行的情况下,采取该等优化措施。然而,据悉公营机构、法定机构及受资助服务机构按外判服务合约所聘请的非技术员工至今未能受惠于该等优化措施。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知悉,现时各个公营机构、法定机构及受资助服务机构每份有效外判服务合约的以下资料:(i)涉及的行业(即保安、洁净、物业服务及其他)、(ii)非技术员工数目、(iii)时薪中位数及(iv)已采取的优化措施(以下表列出);
 
公营机构/法定机构/受资助服务机构:      
外判服务合约承办商 (i) (ii) (iii) (iv)
         
总数        
 
(二)有否统计,过去五年,公营机构、法定机构及受资助服务机构的外判服务合约承办商涉及违反与非技术员工的雇佣合约条款及未有提供足够劳工保障等而被惩处的个案数目及处罚详情;及
 
(三)当局有否采取措施及行动,推动各个公营机构、法定机构及受资助服务机构采取上述优化措施,以及引入外判服务合约的监察机制和对承办商的扣分制;如有,详情及时间表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本局谘询相关政策局及部门后,现综合回覆如下:
 
  政府分别在二○一九年四月及二○二三年五月推行一系列优化措施,在采购服务时进一步保障外判非技术员工的权益。这些措施可分为三类:
 
(a)优化标书评审制度,包括规定技术评分制度下的「工资」评审比重不得少于百分之二十五、优化有关「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及企业管治」的技术评分制度,以及要求投标者在竞投相关合约时必须提交「预防中暑工作计划」,加强保障非技术员工的职业安全及健康;
 
(b)提升非技术员工的薪酬待遇,包括为合资格非技术员工及其督导人员提供受雇期间赚取工资总额百分之六的酬金、按连续性合约受雇不少于一个月的非技术员工可以较《雇佣条例》下的规定更早享有法定假日薪酬,以及向在八号或以上台风信号生效时工作的非技术员工支付不少于原本应获支付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以及
 
(c)为各政府部门引入统一的规管框架,加强监管非技术员工合约。
 
  在推出这两轮优化措施时,本局同时透过各政策局鼓励其辖下的公营机构和非政府机构采用上述优化措施。由于这些机构数目众多及有其决策权力,我们没有备存相关机构外判非技术员工合约的资料。据我们了解,一些大型公营机构亦已响应政府呼吁,例子如下:
 
(a)医院管理局已将上述优化措施全部纳入其外判非技术员工合约制度;
 
(b)香港机场管理局(机管局)采纳大部分政府推出的优化措施。在标书评审制度方面,机管局已优化「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及企业管治」的技术评分制度,并将「员工福利计划」视为技术评审的一部分,当中有承办商建议并实施一系列额外员工福利,如出勤津贴、交通津贴及医疗计划。机管局亦要求投标者提供「预防中暑工作计划」以保障非技术员工的职业安全及健康。在提升非技术员工的薪酬待遇方面,机管局亦已采纳政府上述有关法定假日薪酬和台风工资的安排,并加强其监察框架;
 
(c)香港房屋协会(房协)要求中标承办商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有效的预防中暑措施。在监察承办商表现方面,房协会发信提醒承办商有关保障员工权益条例/规例的最新情况,亦会每月检查承办商提供的证明文件(例如支付薪酬和强制性公积金供款的纪录),以确保承办商遵守承诺工资的要求。房协正进行检视,并计划于二○二五年四月起将政府推出有关法定假日薪酬和台风工资的安排纳入其招标文件;
 
(d)保险业监管局采纳大部分政府推出的优化措施,包括要求承办商为非技术员工提供额外酬金、法定假日薪酬和台风工资;优化「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及企业管治」的技术评分制度和加强监督框架;以及
 
(e)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亦采纳政府有关提供额外酬金和法定假日薪酬的安排,并优化「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及企业管治」的技术评分制度。此外,投标者若为非技术员工提供奖金计划、医疗计划等额外员工福利,将有机会获得额外评分。
 
  我们会继续透过各政策局鼓励其辖下的公营机构和非政府机构采用优化措施,以保障非技术员工的权益。
 
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2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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