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香港民航(意外调查)(修订)规例》周五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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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香港民航(意外调查)(修订)规例》(《修订规例》)将于星期五(十一月十五日)刊宪,以修订《香港民航(意外调查)规例》(第448B章),将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民航组织)有关民航意外及事故调查的最新规定纳入本地法例。
主要修订建议包括:
(一)订明非本地代表参与在香港进行的调查及公开研讯的权利与义务;
(二)订明香港代表参与非香港进行的调查的权利与义务;
(三)订明自愿事故通报系统的运作;
(四)把相关人士就调查报告草稿向民航意外调查机构提出申述的期限,由送达通知后的28天延长至30天;
(五)如发现违反民航意外调查机构总调查主任要求提供资料的规定,妨碍第448B章下某些权力的行使或职责的执行,或没有遵从传票或要求,可处以刑罚;
(六)为第448B章下某些罪行提供域外法律效力以便利执法;以及
(七)修改第448B章中的某些词语和词句的定义,以更符合载于《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3的阐释和定义。
运输及物流局发言人表示:「附件13载有飞机意外和事故调查的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部分由国际民航组织要求《国际民用航空公约》的缔约国通过立法以实施,目的是透过促进彻底调查、确定意外或事故的原因及提出建议,以防止将来发生类似事件,从而加强航空安全。为把载录于附件13内的相关标准按本地情况尽可能纳入本地法例,并提高民航意外调查机构调查规程的成效,我们建议修订第448B章。」
发言人续指:「法例修订建议参考了国际民航组织的文件和各个司法管辖区的法例,包括中国内地、澳洲、加拿大、新加坡和英国。」
《修订规例》将于十一月二十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视乎立法会的审议,《修订规例》目标于二○二五年上半年开始实施,运输及物流局局长将以宪报公告指定实施日期。
完
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7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