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朗南第二期发展及元朗南净水设施的排污设备工程建议获授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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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已授权进行元朗南第二期发展及元朗南净水设施的排污设备工程计划及其修改项目,有关经修改项目内容的公告于今日(十一月十五日)刊宪。
 
  该排污设备计划包括下述项目:
 
(一)建造约6 200米的无压污水渠及相关的沙井;
(二)建造约1 700米的双管污水泵喉及相关的沙井;
(三)建造一所污水泵房;
(四)建造一所净水设施;以及
(五)附属工程包括恢复行车道、行人路、单车径、行人过路处及美化市容地带其原貌。
 
  该排污设备计划的详情已于二○二三年六月二日和二○二三年六月九日刊登宪报。
 
  土木工程拓展署及渠务署将负责该计划的建造工程,工程将会与元朗南第二期发展的的道路工程一并进行。



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2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