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六题:限制某重量车辆进入指定路段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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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据报,根据《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重三公吨及以上车辆于指定路段行驶需事先申请许可证,否则有关人士可被罚款及监禁。另一方面,有意见认为,电动车是未来发展的大趋势,而现时部分新款的电动车重量超过三公吨。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全港有多少个路段设有重三公吨车辆需事先申请许可证才可驶入的限制(该限制);过去五年,每年重三公吨或以上车辆在设有该限制的路段发生交通意外的宗数及涉事车辆按类型划分的数目分别为何;
(二)限制重量超过三公吨的车辆在部分路段行驶的依据为何;面对电动车普及化和车辆重量的增加,政府有否评估该限制是否与实际情况不符,以及有否具体计划或时间表调整现行道路载重的限制;如有,实施相关计划的详情为何;及
(三)有否参考其他国家或地区处理类似问题的经验和做法;如有,详情为何,以及有关的经验和做法是否适用于香港;如没有,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陈仲尼议员的提问,经谘询运输署后,我现综合回覆如下:
(一)运输署一直按照《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374G章)就个别路段的道路情况和交通管理需求,考虑设立相应的车辆重量限制,让车辆可在适合其行驶的道路上安全通行。现时,本港共有17条路段设有三公吨重量限制,禁止总重量超逾三公吨的车辆驶过;如需驾驶总重量超逾三公吨的车辆经过这些路段,须向运输署申领相关许可证。
根据运输署纪录,于二○一九年一月至二○二四年十月期间,在三公吨重量限制路段中,涉及最高车辆总重超逾三公吨车辆类别的交通意外宗数载于附表。
(二)及(三)运输署不时参考其他地方的规管制度和经验,适时检视及制订道路安全策略、标准和措施,以配合本港的道路情况、交通管理需求及科技发展。运输署亦与业界保持密切沟通,听取意见。
运输署在设立相关重量限制时,会考虑行车路段狭窄、弯多与陡峭等因素,判断路段是否适合重量一般较高的大型车辆使用,以保障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考虑到部分电动私家车及电动的士的车辆总重量虽然可能超逾三公吨,但其大小、占用路面及操控与一般燃油或混能私家车及的士相若,运输署计划豁免所有私家车及的士,使其无须具备相关许可证仍可进入三公吨重量限制的路段。运输署正安排就有关建议进行地区谘询,视乎谘询结果,预计可于二○二五年落实豁免。
完
2024年11月27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4时45分
香港时间14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