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就「保障平台工作者」动议辩论总结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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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今日(十一月二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就「保障平台工作者」动议辩论的总结发言全文:
主席:
我再次感谢陆颂雄议员提出今次议案,亦感谢郭伟强议员及颜汶羽议员所提出的修正议案。两日一共有28位议员表达了意见,我在此表示感谢。大家关心的议题有两大方向:一个是平台工作者的身分,第二是需要提供保障的力度和方向,以及不少议员关心非法劳工的问题,我作一个简单的回应。
平台工作者的身分
第一是平台工作者的身分,不论是陆议员的原议案,还是郭议员及颜议员提出的修正议案,以及各位议员所说的,都有就平台工作者的身分作出一些描述:有些说他们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些觉得他们像但又不完全是自雇人士、有些提出他们是否属于合作伙伴,似乎大家一致觉得接下来需要厘清这些平台工作者的身分。在这方面,劳工及福利局和大家的看法是一致的,这是我们工作的方向。事实上,与一般的雇佣关系比较,平台工作明显具较高弹性。他们可按个人日程选择合适的时间「上线」为平台提供服务。然而,亦有意见认为平台公司对他们施加不同程度的规管和控制,未如传统的自雇人士那么自由。加上平台公司与工作者之间的合约条款不一,以「一刀切」的方式界定他们为雇员或自雇人士都未必合适。上述的独特情况正显示界定平台工作者身分的难处。也有人建议订定一个介乎雇员与自雇人士之间的新类别,但不能假设所有平台工作者都属于那一种新类别,要为这一种新的身分类别拟定应受的保障、应有的权益,也绝非易事,所以必须要从长计议。
政府一直强调,一个人的真正身分是雇员还是自雇,并非取决于其职位或合约名称,而是视乎其所提供服务的具体情况。法庭案例有一系列查验准则或考虑因素,以作衡量和分辨。这正是邓家彪议员所说,劳工处曾就一宗舞台的工作意外表示那些工作者是属于雇员,而不是自雇人士,这都是基于法庭判案的准则。为了方便大家判断自己是雇员还是自雇人士,劳工处自二○二二年十二月起提供特别谘询服务,将上述查验准则及考虑因素演化成简单易明的工作身分评估表格。表格上有十条问题,大家运用几分钟作答后便可以初步判断自己是雇员还是自雇人士。当然,如有争议,会由法庭作最终判断。这是一个实事求事的处理方法。假如有涉嫌「假自雇」的争议,劳资关系科会为有关双方提供调停服务,或应申索人要求转介至劳资审裁处作出裁决。
保障的力度及方向
第二课题是保障力度及方向。目前,由法庭判定为雇员,或大家议定为雇员,便能享有与雇员同等的法定劳工保障。长远而言,我们当然不希望平台工作者需要通过诉讼才能获得法定权益。然而,任何以立法方式改善平台工作者的保障必须要审慎研判。要有多少保障才足够或合理,因人而异。全职投身平台工作的人士与只在公余时间短暂「上线」的平台工作者,对保障的期望未必相同。另外,立法或修例后赋予平台工作者新增权益的同时,必然亦会对他们带来新增责任,难免会削弱他们的工作自由度,一些爱自主的平台工作者未必欢迎这个改变。
再者,我们需要平衡平台工作者的利益与平台公司的负担能力,否则营运成本上升,转嫁与平台用家,对平台经济的发展或会构成影响。
因此,我们需时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劳工处一直推展这方面的工作,既参考其他地区经验和趋势,同时也尝试掌握本地平台工作者的数据和状况。至于外地的情况,我们留意到不同例子:欧洲联盟曾尝试订出一套通用于其成员国的准则去推定平台工作者是否雇员,但经过几年讨论,最终只能通过由成员国在两年内自行制定法律安排。另外,新加坡最近确立从事送递服务及网约车服务的平台工作者享有若干法律保障,但同时清晰表明他们的身分不是雇员。英国除了雇员和自雇人士外,还订立了「工作者」(worker)的身分,但平台工作者是否worker,却要视乎每宗个案的实际情况。
为探讨适合香港的方向,劳工处已委托政府统计处进行主题性住户统计调查,收集本地平台工作者的特征和工作情况等客观数据,目前统计数据收集的工作已完成,正处于分析数据的阶段。另外,劳工处于今年第三季向平台工作者进行网上问卷调查及焦点小组面谈,收集意见,现在同样正分析资料。同时,劳工处已成立联络小组,促进平台公司、劳工团体及政府三方就提升平台工作者保障的沟通及协作共同探讨切实可行的方案,体现三方协商机制。
前日(十一月二十六日),劳工处与联络小组各平台公司代表及劳工界,包括陆颂雄议员及郭伟强议员,就平台工作者保障进行一场集思会,让大家坦诚交流,并特别邀请学者及保险业界专业人士分享他们的见解。在讨论环节中,我们集中三个重要范畴,包括意外补偿、平台与工作者之间的沟通机制,及防止非法劳工从事平台工作。集思会中各参与者亦有探讨制定标准合约,以及采用公平分配订单的可行性。这些都是郭议员的修正议案中所关注的事项。
打击非法劳工
在打击非法劳工方面,政府一直致力打击非法劳工,从而保障本地劳工的就业机会。近年市民对外卖平台服务的需求有所增加,相关执法机关会视乎行动需要、风险评估及其他考虑因素,灵活调配人手持续执行情报主导的行动,有需要时会展开联合行动,严厉打击与非法劳工相关的罪行,其中包括可能为外卖平台工作的非法劳工。入境处亦会因应犯案的趋势和手法,继续与外卖平台公司保持沟通,要求他们加强措施以核实外卖员身分,杜绝非法劳工使用他人账户从事外送工作。除严厉执法,政府会继续推行宣传活动,提醒公司和市民切勿雇用非法劳工。
时间表
最后,我想简单讲解时间表的问题。我们希望通过主题性调查、与平台工作者的网上调查工作及联络小组的三方平台协商,希望可以探讨一套适合香港的方向。我们正全速进行上述各项调查、资料和意见的整理和分析,预计于明年第一季完成相关工作,然后适时向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汇报综合结果,包括我们建议的方向。当中,可能会包括以立法形式才能落实的建议。如要落实某些需以立法形式才能落实的建议,我们会一并在明年向立法会人力事务委员会提交相关立法时间表并汇报我们的看法。
总结
主席,数码科技一日千里,相信未来平台服务的需求有增无减;如何兼顾行业发展和工作者利益,以及平台公司与平台工作者的责任和保障,都是重要的课题。劳工及福利局会继续全力推展保障平台工作者的工作,并通过三方协商,与平台公司和劳工团体等,寻求最切实可行的方案。
主席,我谨此陈辞。
完
2024年11月28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2时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