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十九题:政府外判服务合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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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立法会秘书处一份资料摘要显示,各地有不少地方政府近年都实施「逆外判」(即把一些市政服务重新改由政府直接提供),部分原因包括外判服务未能显著节省成本、服务质素和效率未如理想,以及有关当局希望改善外判工人的薪酬待遇及工作稳定性等。据悉,成立公营市政服务机构直接长期聘用工人不占公务员编制,是逆外判的其中一个主要方式。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现时负责政府服务的外判工人总数为何;
(二)自二○一八年起,每年四个主要的外判服务采购部门(即食物环境卫生署、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房屋署和政府产业署)采购的外判合约价值,以及有关合约涉及的外判工人人数分别为何;
(三)政府自二○一八年起推出多轮改善外判制度的措施后,同一批服务合约的平均开支增幅为何;
(四)鉴于前效率促进组于二○一○年进行的调查显示,政府部门用于管理及监管外判服务合约的开支,每年可达合约平均价值的百分之十一,政府近年有否就有关开支再次展开调查;如有,有关开支比率的转变为何;如否,会否展开调查;及
(五)鉴于有意见认为,政府外判工人的薪酬待遇近年有所提升,加上政府部门用于管理及监管外判服务合约的开支不菲,政府有否研究,(i)以外判形式代替由政府直接聘用工人的经济效益是否越来越低,以及(ii)成立公营市政服务机构以实施逆外判是否更具经济效益;如有研究,详情为何;如否,会否展开研究?
答覆:
主席:
经谘询相关政策局及部门后,现综合回覆如下:
(一)我们没有备存政府各类服务的外判工人数目资料。截至二○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四个主要采购部门(即康乐及文化事务署、房屋署、食物环境卫生署及政府产业署)的服务合约共涉及约40 000名非技术员工。
(二)在二○一八/一九至二○二四/二五财政年度,上述四个主要采购部门经招标批出非技术员工服务合约的总值和涉及非技术员工人数资料载于附件。
(三)政府分别在二○一九年四月及二○二三年五月推行一系列优化措施,在采购服务时进一步保障外判非技术员工的权益。这些措施包括优化标书评审制度、提升非技术员工的薪酬待遇和为各政府部门引入统一的规管框架,加强监管非技术员工合约。一般而言,这些措施会令合约的开支增加,惟合约价值变动(包括增幅或减少)亦取决于其他因素,包括部门可能就新一批合约的服务要求(如服务内容、所需人手等)作出调整、投标者的数目和其投标策略、通胀等因素影响。因此,政府部门批出合约的价值变动并不只是反映政府所推出改善措施带来的影响,我们亦无法就改善措施对合约价值的改变作独立的影响评估。
(四)前效率促进组曾于二○一二年进行政府外判服务调查。根据该调查,政府部门用于管理合约方面的开支平均每年约为合约价值的百分之十四。前效率促进组此后亦无再进行相类调查。
效率促进办公室(前效率促进组)于二○二四年七月与政府资讯科技总监办公室合并,成立数字政策办公室(数字办),专责制订数字政府、数据治理及资讯科技政策,整合政府内部资讯科技资源,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数字办目前没有计划再展开相关调查工作。
尽管政府没有再进行相类的调查,所有政策局及部门均须确保其管辖范畴内资源运用得宜且具效益,并有合适程序监察开支,而监督开支的费用亦属合理。
(五)外判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其中一种方式,各政府部门会按其运作需要、服务性质及效益等,采取最适当的方式提供公共服务,例如聘任公务员或非公务员合约雇员,以及外判服务等。如部门决定把服务外判,必须按照政府的采购程序,以清楚明确、公开和公平竞争的方式,采购有关服务。
进行「逆外判」会涉及相关的行政架构和开支,不一定比外判服务更具经济效益,必须按个案情况进行财务分析。由于涉及公帑的运用,部门无论是以哪一种方式提供服务,也需确保公共资源用得其所,因此部门决定以外判提供服务时,已作通盘考虑,包括其经济效益。
完
2024年12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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