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环境及生态局局长动议二读《2024年公众卫生及市政(修订)条例草案》(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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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
我谨动议二读《2024年公众卫生及市政(修订)条例草案》。
本届政府一直致力改善环境卫生。政务司副司长领导的地区治理专组已推行多项措施,处理了不少困扰市民的环境卫生和街道管理问题。为了巩固工作成果,我们全面检视了环境卫生法例的权限和罚则。去年十月,我们已根据第一阶段检讨的结果,提高了乱抛垃圾等罪行的定额罚款金额。今天提交的《条例草案》,是第二阶段检讨的建议,目的是加强执法效率和阻吓力,以更有效和长远地改善环境卫生。以下,我会简单介绍《条例草案》的主要内容。
为更有效处理一些常见的公共卫生妨扰问题,包括楼宇渗水及冷气机滴水等,我们建议修订条例,加强调查妨扰源头的机制和提高未能在合理时间内消除妨扰的罚则。《条例草案》建议将没有合理辩解而不遵从拟进入处所通知书订为违法行为,让调查人员可以尽快进入涉嫌构成妨扰源头的单位;同时亦建议延长政府人员可登门调查的时段,由现时上午七时至下午七时延长至上午七时至下午十时,以配合市民现今的生活习惯和工作时间。《条例草案》亦会提高不遵从政府通知和法庭命令在指定期限内减除妨扰的罚则,以提高阻吓力,确保卫生妨扰问题得以尽快解决。
此外,《条例草案》加强处理私人处所,特别是大厦公用部分的虫鼠滋生问题。私人处所拥有人或占用人有责任保持其处所的良好卫生。《条例草案》参照现时防止大厦公用部分蚊子滋生的措施,建议食物环境卫生署(食环署)可以向负责大厦管理的人士,如业主立案法团和物业管理公司,发出通知书,要求尽快处理大厦公用部分的虫鼠问题,避免进一步影响大厦其他地方。此外,《条例草案》建议如私人处所虫鼠侵扰的情况严重,需要政府在未有发出通知书的情况下即时介入消除虫鼠,食环署事后可向涉事处所拥有人,或如涉及大厦公用部分,向业主立案法团,追讨有关费用,避免有关人士视之为政府的免费服务。我们希望藉着这些建议措施,令业主立案法团和物业管理公司更积极地组织业主和住户,处理虫鼠问题,维护自身及公众的环境卫生。
《条例草案》亦有助维持市容整洁。我们建议将妨碍垃圾清扫的物品的移走期限,由张贴通知书后的四小时内,改为通知书上指明的期限。食环署会按实际情况指明不少于30分钟的合理期限及需要将物品搬离的范围,以加快清扫工作。《条例草案》亦建议赋权食环署移走用于非法展示招贴或海报的展示设备,例如易拉架等,让市容尽快恢复整洁。此外,我们建议在《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引入针对店铺阻街的新条文,让食环署可以直接要求店铺自行移走阻街物品,或在无人认领等情况下由该署移走,以及订明移走物品后的处理机制。这样,食环署就可以独立处理店铺阻街情况,而无需再像现时一样,借助警方在《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28章)下的权力。有关店铺阻街的修订旨在提高执法效率和明确罪行性质,并不会改变现时就店铺阻街的执法标准,亦不涉及调整罚则水平。
另外,我们建议调整一些自一九九六年起未曾调整的罚则,包括法庭可就虫鼠滋生、杂物占用公众地方以致妨碍垃圾清扫,以及非法展示或张贴招贴或海报相关罪行判处的最高罚则,以确保罚则具足够阻吓力。
在谘询工作方面,上述修订建议得到社会的广泛支持。我们在二○二三年十一月至二○二四年一月期间就《条例草案》的建议进行了公众谘询,合共收到超过1 700份书面意见,当中超过八成回应者赞成修例建议,反映社会对修订建议普遍支持。
在此我们非常感谢立法会食物安全及环境卫生事务委员会支持上述立法建议和时间表,并提出宝贵的意见。若《条例草案》获立法会通过,会在刊宪后三个月正式生效。食环署会在这段时间向广大市民和相关业界进行广泛宣传,好让大家充分了解修订内容。食环署亦会继续为前线人员提供适当指引和培训,确保新措施能够顺畅落实。
主席,我恳请各位议员支持《条例草案》,让政府往后可以更有效率地处理多项环境卫生问题,为市民排难解忧,构建更宜居的生活环境。
我谨此陈辞,多谢主席。
完
2024年12月4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5时04分
香港时间15时0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