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九题:学生在学校使用手提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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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今日(十二月十一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陈健波议员的提问和教育局局长蔡若莲博士的书面答覆:
问题:
据报,本学年起法国多个地区的初中学校实施禁止学生在校内使用手提电话的实验计划,要求学生到达学校时交出电话。有关计划的目的是让学生减少使用手提电话,避免影响学生的身心发展。此外,据悉美国不同州份亦有类似规定。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是否掌握现时全港中小学对学生携带手提电话回校的规则及安排,例如允许学生关掉手提电话后自行保管、由学校代为保管手提电话并储存于储物柜内,或完全禁止携带手提电话等;
(二)当局有否提供指引,协助学校制订「携带手提电话守则」,并订下明确规范和罚则,以确保学生在校内不能使用手提电话,从而避免阻碍上课进度,以及影响学习气氛和秩序等问题;
(三)过去三年,有否了解学校因学生携带手提电话回校所衍生的各种问题,例如因遗失手提电话而引致的金钱损失;如有,校方如何应对该等问题;及
(四)当局会否参考其他地区的做法,制订措施或政策以规管学生在学校使用手提电话;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根据《教育条例》(第279章),学校的校董会或法团校董会须负责确保该校的管理令人满意及以适当的方式促进学生的教育。具体执行方面,学校须订定校规,目的是阐述学校对学生在校内日常行为的基本要求,为学生营造安全、健康及有秩序的学习环境。
就问题的四个部分,现综合回覆如下:
教育局发出的《学校行政手册》清楚列明学校制定及执行校规时的一般原则。学校在拟定校规时,应收集及考虑教师、家长及学生的意见,透过讨论和沟通,让学生明白订定校规的意义,确立他们对校规的理解和共识,并就所订定的校规定期检讨。当学校执行校规时,须合法、合情、合理及公平一致,并应顾及学生的自尊、个人差异及接受教育的权利。故此,学校在制定有关学生携带或在校内使用手提电话的规则时,应参考相关指引、法例及考虑校本的情况。学校在关注学生的学习、课堂秩序及纪律的同时,亦应顾及学生及家长的实际需要,作适当的校本安排。此外,教育局在「处理学生行为问题 – 情境研习」资料套内亦为学校提供处理学生在上课期间使用智能电话玩游戏时的建议处理方法,供学校参考。
此外,面对新兴的资讯及通讯科技所带来的挑战,教育局十分重视培养学生的资讯素养,并为学校提供《香港学生资讯素养》学习架构,以加强在中、小学课程与资讯素养相关的学习元素,培育学生在学习及日常生活中,有效及符合道德地运用资讯及通讯科技的能力和态度,让他们正确和健康地使用互联网及电子装置。
制定和执行校规,是学校日常运作及校本事务,一般由校方因应校情直接专业处理。学校无需向教育局提交处理日常个案的详情(包括个别学生在校遗失手提电话的个案),教育局并没有特别备存相关资料。
教育局一直与办学团体及学界就学校行政及管理专业范畴保持紧密沟通及交流意见,现行参照《学校行政手册》原则以校本模式处理学生在学校使用手提电话的事宜,既能照顾学校实际的运作需要,亦能让学校依据行政框架实施良好的学校管治。教育局会持续支援学校的运作,在有需要时会向学校提供适切的意见及协助。
完
2024年12月11日(星期三)
香港时间11时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