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建议修订法例以推行香港船舶注册处批量注册优惠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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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计划为政府去年十二月公布的《海运及港口发展策略行动纲领》下其中一项建议行动措施。在该计划下,于24个月内在船舶注册处注册多于一艘合资格船舶的船东,可获退还船舶注册费及首年吨位年费。同一申请亦可涵盖不同船东的船舶,并可由船东、船舶管理人或船舶代理人作出申请。
运输及物流局发言人表示:「船舶注册处向来以质量见称。香港注册船舶总吨位排名全球第四;相对全球平均3.39%的港口滞留率,香港注册船舶的港口滞留率只有0.81%,反映香港船队高度安全可靠,国际声誉优良。即使目前船舶注册处的注册费用已甚具竞争力,我们留意到某些主要船旗国及政府已实施批量注册优惠,故有必要在香港推行相类计划,以进一步提升船舶注册处的竞争力,巩固香港在全球船舶注册的领先地位。海事处将积极透过其海内外网络,向船东及相关船务公司作宣传推广。」
政府已就该计划谘询航运业的相关持分者,并获得业界支持。同时,政府建议修订《商船(费用)规例》(第281F章),以删除部分过时条文。
法例修订建议将于十二月十八日提交立法会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目标是在二○二五年二月十四日起实施。
完
2024年12月12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1时07分
香港时间11时0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