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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道路交通相关修订规例刊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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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道路交通(车辆构造及保养)(修订)规例》、《2024年道路交通(安全装备)(修订)规例》、《2024年道路交通(交通管制)(修订)规例》及《2024年道路交通(快速公路)(修订)规例》今日(十二月十三日)刊宪。

  以上修订规例旨在配合国际车辆标准、科技发展和香港的路面情况,提升道路安全和促进新汽车科技在香港应用。修订规例将于十二月十八日提交立法会以进行先订立后审议的程序。

  运输及物流局发言人说:「我们通过修例优化车辆设计和构造的标准,为香港的道路使用者缔造更安全、便利的道路环境。有关的八项建议包括:(1)规定电动车安装车辆声响警报系统;(2)规定有可延伸架空结构的车辆安装过高警示系统;(3)规定在私家车上的儿童乘客使用儿童束缚设备;(4)容许驾驶者使用遥控泊车功能;(5)放宽车内视象显示器在车辆已停泊时的资料显示限制;(6)允许使用摄像显示器代替传统反射镜,并订明反射镜及摄像显示器系统的规格和标准;(7)容许电动商用车辆无须申领快速公路许可证,便可在快速公路上行驶;及(8)更新对车辆的照明灯、反光体及单层巴士最大全高度的要求。」

  发言人续说:「政府会继续审视科技发展及车辆操作要求,适时更新规例,以紧贴不断演变的车辆技术及最新国际标准,灵活配合业界发展。」

  在制订修订规例时,政府已考虑谘询不同持份者,包括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交通谘询委员会和业界代表等所得的意见。规管细节和生效日期分别在各修订规例中订定,相关资料载列于政府于十二月十一日发出的立法会参考资料摘要。
 
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1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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