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在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就《完善选举安排(综合修订)条例草案》立法大纲的开场发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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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各位议员:
今天我很高兴能在此向大家介绍《完善选举安排(综合修订)条例草案》的立法大纲。
特区政府于二○二一年通过《2021年完善选举制度(综合修订)条例草案》,并在二○二三年完善了地区治理体系及重塑区议会,全面贯彻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正如国家主席习近平所说:「新选举制度是一套符合『一国两制』方针;符合香港实际;符合香港发展需要的政治制度、民主制度,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
在过去三年间,我们举办了多场重要选举,包括二○二一年的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和立法会换届选举、二○二二年的行政长官选举和二○二三年的区议会一般选举。这些选举的成功举行,充分体现了完善后的选举制度的优越性,为特区齐改革同发展、惠民生建未来,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二○二五年,我们将会根据相关法例举办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补选和立法会换届选举。为确保这两场以至日后的选举能够更加顺畅地进行,政府全面和深入总结了经验和检视了现行选举的流程和安排,以及吸纳了选举管理委员会(选管会)、立法会议员的意见,特别是早前政制事务委员会成立的完善选举实务安排事宜小组委员会,从去年底至今年初举行多次会议时所提出的许多宝贵意见。
经综合各方的意见并进行梳理,政府打算进行完善选举安排的综合条例修订,以改善和优化各选务安排和选举流程。条例草案的其中一个重点,是要提供法律基础,以便在选举过程中可以按实际情况和需要,有序逐步引入更多资讯科技和智能技术以优化选举安排和提升选举效率,令选举在公平、公正、诚实进行的同时,能够更高效和人性化。正如我们向委员会提交的文件所述,我们建议赋权选管会可按实际情况考虑在功能界别选举及地方选区选举使用自动点票机进行点票。同时,选管会亦可在合适的情况下在个别选举或界别中引入智能投票箱协助选民投票。计划中的智能投票箱将配备选票检测功能,协助选民确认其所填划的选票是否有效。若选票被检测出有可能属无效选票,智能投票箱会提醒选民确认选票是否填划有误,以确保其在行使投票权时获得更大保障,这亦有助减少问题和无效选票。选管会会视乎智能投票箱的开发和测试进度,以及效率提升、安全稳妥、私隐保障和公众观感等因素,才考虑是否采用相关技术。我们亦会确保选举中各项重要原则包括投票保密性不受影响。这些措施将有助后续点票工作更为畅顺。
过去数年,我们一直致力透过不同方法优化投票流程以令选民投票更为快捷方便,例如增加发票柜枱数目以缩短投票轮候时间、实时公布各投票站的预计轮候时间、设关爱安排、使用电子选民登记册系统等。在本条例草案中,我们建议在不影响点票程序的公正性和透明度的情况下,进一步简化点票流程。当中包括在法例中赋予弹性,让选管会可按实际情况考虑使用中央点票站或其他合适方法以进行点票,从而优化点票安排;同时我们亦建议优化和整合目前部分点票的程序,以及降低小投票站选民人数的门槛,令点票工作可以更有效地执行。
我们亦建议透过条例草案作出一些技术性修订,引入一系列便利候选人的措施。此外,我们亦建议根据综合消费物价指数的变动,调整选举开支上限,以及对立法会选举候选人的财政资助,同时提高选举捐赠金额收据门槛。我们亦会优化选举委员会界别分组在立法会换届选举年份投票人的登记安排,缩短委任代理人的时限,并赋权选举事务处以电子方式发放投票资讯和将选举表格电子化等。
此外,在特区政府完善选举制度及完善地区治理后,现时立法会共设有10个地方选区,而原来的452个区议会地方选区亦已改为44个新的区议会地方选区。在此情况下,立法会地方选区划界已毋须再与区议会地方选区有必然关系,因此我们建议作出相应修订,删除两者在法律上的关连,以切实反映两个经完善的新制度下的情况。
目前,相关的法例草拟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为了确保这些修订能够及时实施,政府将于明年第一季内提交条例草案予立法会审议。
最后,我要强调的是,这些修订建议都是基于过去几年的实践经验,并充分考虑了选举管理委员会、立法会政制事务委员会及其完善选举实务安排事宜小组委员会等各方面的意见。政府在推展各项提升选举安排的措施时会稳中求进,一方面要确保选举在公平、公正、诚实和安全有序下进行,同时亦要不断提升效率和便利候选人和选民。在此,我请各位委员就这份立法大纲提供宝贵意见和建议。我和我的同事会尽力回答各位的提问。谢谢主席。
完
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6时45分
香港时间16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