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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在北京出席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北京代表处揭牌仪式致辞全文(只有中文)(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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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今日(十二月十六日)在北京出席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北京代表处揭牌仪式的致辞全文:
   
尊敬的茅仲华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明征副部长(司法部副部长)、马骏副市长(北京市副市长)、袁国强主席(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港仲)联合主席)、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朋友:
   
  大家下午好。我今天非常高兴来到北京出席和见证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北京代表处的揭牌仪式。在此,我衷心感谢国家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及北京市政府的鼎力支持。我也想藉此向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表示热烈祝贺。
   
  在二○二四年七月十八日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要求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包括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当中特别提出要健全国际商事仲裁和调解机制、培育国际一流仲裁机构。
   
  「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香港一直致力善用「一国两制」下的独特优势,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而其中一个独特优势是作为国家内唯一实行普通法制度的司法管辖区。香港在《十四五规划纲要》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等国家政策下具有亚太区国际法律及争议解决服务中心的策略性定位。
   
  上述优势使香港的仲裁服务在国际间享负盛名。根据伦敦大学玛丽皇后学院的国际仲裁调查报告,香港自二○一五年起一直名列全球五大首选仲裁地之一。而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更在二○二一年的调查中获评为全球第三家最受欢迎的仲裁机构。
   
  在香港众多仲裁机构中,港仲扮演着独特角色。首先它是《仲裁条例》内,唯一指定的机构负责在争议各方未能达成协议时,委任仲裁员及决定仲裁员人数。其次,港仲为「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就仲裁程序相互协助保存的安排」内七家合资格的仲裁机构之一。港仲亦是《为来港参与仲裁程序的人士提供便利先导计划》下七间合资格的仲裁机构及争议解决机构和三家指定的临时仲裁场地提供者之一, 可为仲裁机构管理的仲裁和临时仲裁的合资格人士发出证明书,方便有关人士出入香港参与仲裁。
   
  港仲在过去五年──即二○一九至二○二三年──的仲裁受案量约1 500多宗,当中超过75%为国际仲裁案件,总争议金额约为2 957亿港元。另一方面,内地法院也经常处理涉及港仲的仲裁案件。在二○二四年九月五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六个支持香港仲裁典型案例,其中三个案例便涉及港仲。

  今天的揭牌仪式标志着一个新的里程碑。港仲成为第一所内地以外仲裁机关在北京成立办公室,为北京的朋友提供更便捷更有效率的服务。更重要的是,港仲北京代表处的成立令北京在仲裁领域更国际化、更多元化、更能配合国家发展所需。
   
  港仲是一所独立私营机构,不受政府干预。然而,港仲与香港律政司一直紧密合作,共同推展香港国际仲裁。律政司刚在上月初成立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在未来,律政司计划通过这个新平台与港仲探讨共同举办国际仲裁培训活动,加强内地涉外法律工作者在这方面的能力。
   
  我期待京港两地继续同心同德,共同助力推动法律及争议解决协作与交流。同时,我也想借此机会鼓励在座的国企央企法务代表、民企代表及律所代表积极考虑多善用香港优质、国际化、高水平的仲裁服务。
   
  最后,我祝愿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业务继续蓬勃发展、蒸蒸日上。谢谢大家。
 
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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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到北京访问三日,并于今日(十二月十六日)下午出席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北京代表处的揭牌仪式。图示林定国在揭牌仪式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