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署优化车辆牌照便利市民及优化车辆登记及领牌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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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署今日(十二月十九日)表示,立法会已通过相关法例,署方将由十二月三十日起优化车辆牌照,简化申请文件。另外,署方会优化车辆登记及领牌制度,由源头加强管控,以解决不妥善处理弃置车辆的问题。
(一)十二月三十日起优化车辆牌照 简化申请文件
《2024年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修订)规例》和《2024年汽车保险(第三者风险)(修订)规例》已获立法会通过,并将于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生效,让运输署优化车辆牌照及简化申请所需文件,为市民提供更佳便利。
由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起,运输署会向成功续领「行车证」(车辆牌照)的车主发出通知书列明车辆最新牌照有效期,并会发出不再载有届满日期的「行车证」。车主获发此「行车证」后,如车辆资料(如车牌号码、颜色等)不变,每次续牌后可沿用同一张而无需更换贴在车头的「行车证」。在牌照届满前,运输署会透过车主提供的电子联络方式,向车主发出续牌提示。
优化车辆牌照后,车主可扫瞄「行车证」上方新设的二维码,无需登记便可于运输署车辆牌照网上查询平台即时查阅牌照的届满日期。
同时,署方会简化车辆牌照申请文件,让车主可更快更便捷地完成续领「行车证」。届时,车主续牌无需再提交「牌簿」(车辆登记文件),验车合格后亦无需提交「验车纸」(车辆宜于道路上使用证明书)。若经网上申请续领车辆牌照,在香港保险业联会的后端支援下,如运输署成功经联会的网上系统即时核实车辆保险纪录作为有效的证明,车主便无需上载保险单。
(二)优化车辆登记及领牌制度 车主应妥善处理车辆
此外,《2024年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修订)(第2号)规例》已获立法会通过,旨在优化车辆登记及领牌制度,由源头加强管控,提高对车主以不当方式弃置废弃车辆行为的阻吓力。新法例要求车主在接获运输署通知后三个月内为其两年未领牌的车辆续牌,或把车辆拆毁或永久送离香港后向运输署取消车辆登记,否则会构成罪行;而未领牌车辆会保留在有关车主名下。
如个别车主有实际困难而未能采取所需行动,或有合理理由不为其车辆领牌,可向运输署提出申请豁免。新法例计划在二○二五年十二月实施,运输署会适时藉宪报刊登公告订明生效日期,并在新法例生效前,公布申请豁免的指引。
运输署发言人表示:「在通过上述法例后,运输署已由即日起不再取消已满两年未领牌车辆的登记。登记车主如欲弃置车辆,必须于拆散、销毁,或把车辆永久送离香港后向运输署取消车辆登记。在取消登记前,车辆将一直登记于车主名下,车主须承担该车辆引起的所有法律责任。我们鼓励登记车主使用『牌证易』网上平台,查阅名下车辆届满日期、处理各类牌照事务及按照新法例的要求妥善处理名下两年未领牌的车辆。」
市民可参阅运输署网页,了解优化车辆牌照及简化申请文件,以及优化车辆登记及领牌制度后如何妥善处理车辆,或致电热线2804 2600。
完
2024年12月1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6时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