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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署就「原讼法庭」对粉岭高尔夫球场的拟议公营房屋发展司法覆核裁决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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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保护署(环保署)今日(十二月三十日)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署方与律师团队对「原讼法庭」的裁决进行了详细研究后,不能同意裁决部份内容,因此决定提出上诉。上诉理据包括:(1)《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环评条例》)中已清楚列明谘询公众的机制和时间表,合适地平衡公众参与和项目发展确定性的需要。原讼法庭的裁判,等同于条例列明的机制以外加上再进行公众谘询要求,将令整个环境评估程序无法合理地正常进行和不断拖延,对项目发展带来严重负面的影响和不确定性,违背了《环评条例》的立法原意。(2)裁决对现正进行和未来的环境影响评估工作将衍生重大的系统性影响,尤其可能导致发展受严重拖延,操作和执行上产生严重耽搁等问题。
 
  环保署决定就该裁决向「上诉法庭」提出上诉,厘清相关法律的合法合理诠释,以维持环境影响评估法律框架和具体执行的确定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024年12月30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19时0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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