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新副主席和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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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十二月三十一日)宣布,再度委任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监警会)两位副主席和八位成员,以及委任一位新副主席和两位新成员,任命由二○二五年一月一日开始,为期两年。

  陈振英和吴永嘉获再度委任为副主席,邵家辉获委任为新副主席。获再度委任的成员有陈泽铭、陈正欣博士、陈美宝、许明明、林峰教授、阮家兴医生、施荣恒与余汉坤。新委任的成员为庄创业和庞董晶怡。

  上述任命由行政长官根据《独立监察警方处理投诉委员会条例》(《监警会条例》)(第604章)第5条作出。

  保安局局长邓炳强说:「我十分感谢监警会为确保香港享有公平、有效和具透明度的两层投诉警察制度作出的宝贵贡献。我向即将卸任的副主席易志明,委员李文斌和罗孔君致以衷心谢意,他们在任内积极参与监警会的工作及提供建设性意见,协助监警会发挥其独立的监察职能,确保市民的投诉获公平公正处理。」

  邓炳强表示,政府会继续全力支持监警会积极发挥其独立的法定监察职能,维护香港公平公正、对公众问责的投诉警察制度。

  ​监警会根据《监警会条例》成立,该会为独立法定组织,负责监察和覆检投诉警队成员个案的调查工作。《监警会条例》对监警会的职能和权力,以及两层投诉警察制度赋予法定基础。警方亦必须根据条例履行其法定责任,遵从监警会提出的要求。监警会现时有一名主席、三名副主席及14名非官方成员。



2024年12月31日(星期二)
香港时间15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