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护署起诉三名怀疑使用延绳钓捕鱼的内地人士(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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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护署人员昨日(一月二日)于上述水域发现一艘内地船只怀疑以延绳钓方式非法捕鱼,遂于同日下午约四时三十分截停有关船只进行调查,其后在船上检走一批捕鱼工具。
经调查后,该三名男子涉嫌违反《渔业保护条例》(第171章),已被落案检控,案件明日(一月四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提堂。
任何人士在本港水域使用船只捕鱼时,其船只必须已根据《条例》登记。非本地渔船(不论其所使用何种渔具)均不可在本港水域内捕鱼。违者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10万元及监禁六个月。
渔护署发言人强调︰「政府一直致力打击香港水域的非法捕鱼活动,渔护署会继续加强巡逻和严格执法。」
完
2025年1月3日(星期五)
香港时间19时30分
香港时间1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