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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使用「湿疗妥」和「小儿湿疗妥」两款外用产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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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署今日(一月九日)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使用标示为「湿疗妥」及「小儿湿疗妥」(见图)的两款外用产品,因为有关产品怀疑含有未标示受管制的药物成分。
   
  卫生署发言人说:「卫生署接获情报,一间位于何文田的列载毒药销售商(通称为药行)的处所涉嫌出售上述产品,立即采取跟进行动,并到该处购买样本作化验。化验结果显示,两款产品的样本均含有糠酸莫米松,而「湿疗妥」的样本亦含有咪康唑。咪康唑及糠酸莫米松均属《药剂业及毒药条例》(第138章)(《条例》)下的第1部毒药。两款产品怀疑属未经注册药剂制品。卫生署联同警方今日到涉事处所采取执法行动。行动中,一名50岁男子和一名54岁女子因涉嫌非法售卖及/或管有第1部毒药及未经注册药剂制品而被捕。」
   
  卫生署会继续跟进和调查事件。
   
  糠酸莫米松是用于治疗皮肤炎症的类固醇物质,不适当或过量使用类固醇会引致皮肤问题及全身性副作用如圆脸、高血压、高血糖、皮肤萎缩、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及骨质疏松等。咪康唑用于治疗真菌感染,其副作用包括局部皮肤刺激及过敏反应。含有咪康唑的产品只可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获授权毒药销售商(即药房)出售,而含有糠酸莫米松的产品则只可在医生指示下使用,并凭医生处方在注册药剂师监督下于药房出售。
   
  发言人说:「根据《条例》,所有药剂制品须获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注册,方可于市面销售。非法售卖或管有未经注册药剂制品或第1部毒药均属刑事罪行,每项罪行最高罚则为罚款100,000元及监禁两年。待调查工作完成后,卫生署会就检控事宜征询律政司的意见,亦会将个案转介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作适当纪律行动。」
   
  发言人强烈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服用成分或来历不明的产品。所有已注册的药剂制品的包装上,必须附有香港注册编号,格式为「HK-XXXXX」。未经注册药剂制品的安全、素质及效能均未获保证。
   
  他说:「已购买相关产品的市民应立即停止服用,如有疑问或服用后感到不适,应立即征询医护人员的意见。市民可于办公时间内,将有关产品交予九龙弥敦道345号永安九龙中心18楼1804-06室卫生署药物办公室销毁。」
 
2025年1月9日(星期四)
香港时间17时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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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署今日(一月九日)呼吁市民切勿购买或使用标示为「湿疗妥」及「小儿湿疗妥」的两款外用产品,因为有关产品怀疑含有未标示受管制的药物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