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助非政府机构营办的短期食物援助服务队为短期难以应付日常食物开支的个人或家庭,提供一般每次不超过8个星期的基本食物援助。
因遭逢突变而有即时经济困难的个人或家庭,包括失业人士、低收入人士、新来港人士,以及露宿者等。
申请人可联络服务其居住地区的短期食物援助服务队,并提供包括身份证明、住址证明及经济证明等资料,以供服务队审批。
费用全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