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家庭服务中心委员会
概览
社署在2008年10月委托香港大学进行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服务模式实施情况检讨。在检讨完成后,社署于2010年5月发表名为《建构有效家庭服务: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服务模式实施情况检讨》的检讨报告。
在检讨报告内所提出的26项建议中,香港大学顾问团的其中一项建议是应继续保留推行综合家庭服务中心专责小组(专责小组)及增强其职能和制订适当的职权范围,以识别和跟进受关注的问题,并主动将重要问题提交社署管理层,以便及早解决。为落实有关建议及经专责小组成员商议后,社署于2010年9月成立综合家庭服务中心委员会以取代专责小组。
职权范围
- 识别综合家庭服务中心关注的事项及厘定优次以作适当的跟进
- 监察跟进综合家庭服务中心服务模式实施情况检讨的建议的工作进展
成员
委员会的成员包括社署总部及11个地区福利办事处、营办综合家庭服务中心的10间非政府机构、营办综合服务中心的2间非政府机构以及香港社会服务联会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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