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舍主管
主管注册简介
主管注册制度由社会福利署署长(署长)管理及执行,以提升主管的专业水平、加强安老院及残疾人士院舍的管理,以及确保其服务质素。
根据《安老院规例》/《残疾人士院舍规例》(《规例》)第11条,非护养院的安老院/残疾人士院舍(「院舍」)的营办人须为院舍雇用一名主管。此外,院舍营办人须于2025年6月16日起雇用注册主管或注册主管(临时)。根据《规例》第3X条,署长亦须就注册为注册主管及注册主管(临时)的人士备存注册纪录册,以供公众查阅。
主管注册/注册续期申请
主管的注册类别分为安老院注册主管、安老院注册主管(临时)、残疾人士院舍注册主管,以及残疾人士院舍注册主管(临时)。主管注册于2024年6月16日起接受申请。申请人须先参阅「主管注册申请须知」了解有关申请注册的详情,并经「院舍专职人员注册系统 」以电子方式申请和上载有关证明文件。此外,注册主管在注册届满前3个月或之前(但不早于该注册届满前6个月),可提交注册续期申请。
项目/名称 | 档案下载/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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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注册申请须知 | |
主管注册/注册续期申请 | 院舍专职人员注册系统 |
常见问题 |
*「关键日期前的主管」是指在紧接关键日期(即2024年6月16日)之前受雇为安老院或残疾人士院舍主管的人。
注册主管/注册主管(临时)的申报规定及取消注册
项目/名称 | 档案下载/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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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规定详情 | |
申报表(被检控或定罪/专业资格或学历被撤销) | |
更改姓名或通讯地址(须于更改后的3个月内向社署申报) | 院舍专职人员注册系统 |
取消注册通知书 [申请获批后, 注册主管/注册主管(临时)的姓名将在「主管注册纪录册」内删除] |
院舍主管培训课程
根据《规例》第3A及3B条,任何人士已完成由署长指明的培训课程,以及符合其他指明的资格规定,并令署长信纳他有能力执行主管的职务,以及是注册为注册主管的适当人选,即有条件注册为注册主管,以便受雇在安老院/残疾人士院舍工作。有意修读院舍主管培训课程及申请注册成为注册主管的人士可参阅有关课程资料。
注: 收生情况和开课日期由个别培训机构安排,请向有关培训机构查询详情。
其他资料
查询
如有查询,请于办公时间联络社署牌照及规管科发展组:
地址: | 香港黄竹坑业勤街23号THE HUB 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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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3104 0776 (院舍主管注册 / 注册续期事宜) 3104 0664 / 3104 0687 (院舍主管培训课程事宜) |
传真: | 3620 3134 |
电邮: | cprs_hmhw@swd.gov.hk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