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1年度服务内容及统计数字
目标
1.1 在本港,社会保障的目标是帮助社会上需要经济或物质援助的人士,应付基本及特别需要。
服务内容
1.2 政府透过社署推行无须供款的社会保障制度,以达到上述目标。这个制度包括综援计划、公共福利金计划、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及紧急救济。综援受助长者如选择到广东省或福建省养老,只要符合有关的申请资格,仍可继续根据综援计划领取现金援助。此外,作为独立组织的社会保障上诉委员会,负责处理对社署就社会保障事宜所作决定而提出的上诉。
1.3 综援计划下设有自力更生支援计划,旨在协助健全综援受助人寻找工作。该计划包括以下2个部分:
- 就业支援服务- 社署委托非政府机构提供以家庭为基础的综合就业支援服务,帮助健全综援受助人寻找工作。
- 豁免计算入息 - 在评估综援受助人可得的综援金额时,豁免计算部分入息,藉此提供诱因,鼓励受助人在领取综援期间从事有薪工作。
统计数字
综援计划
2.1 截至2021年3月31日,综援个案数目及受助人数分别为223 792 宗及319 191人,有关综援个案按其类别分析如下(图表1):
图表1: 按个案类别划分的综援个案分布情况
个案类别 | 截至2021年3月31日 的个案数目 |
截至2021年3月31日 的个案百分比 |
---|---|---|
年老 | 128 863 | 57.6% |
永久性残疾 | 17 502 | 7.8% |
健康欠佳 | 26 289 | 11.7% |
单亲 | 24 826 | 11.1% |
低收入 | 2 422 | 1.1% |
失业 | 19 810 | 8.9% |
其他 | 4 080 | 1.8% |
(注):由于采用四舍五入方法计算,各项百分比数字相加结果或不等于100%。
2.2 在2020-21年度,根据综援计划发放的款项达228.53亿元。2016-17至2020-21年度的总开支如下(图表2):
图表2: 2016-17至2020-21年度综援计划的总开支
年度 | 总开支(百万元) |
---|---|
2016-17 | 22,308 |
2017-18 | 21,700 |
2018-19 | 22,323 |
2019-20 | 22,667 |
2020-21 | 22,853 |
公共福利金计划
2.3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共福利金个案的数目为1 076 990宗。按个案类别划分的个案分项数字如下(图表3):
图表3: 按个案类别划分的公共福利金个案分布情况
个案类别 | 截至2021年3月31日 的个案数目 |
截至2021年3月31日 的个案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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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津贴 | 291 228 | 27.0% |
长者生活津贴 | 605 574 | 56.2% |
广东计划 | 19 257 | 1.8% |
福建计划 | 1 949 | 0.2% |
高额伤残津贴 | 18 294 | 1.7% |
普通伤残津贴 | 140 688 | 13.1% |
(注):由于采用四舍五入方法计算,各项百分比数字相加结果或不等于100%。
2.4 在2020-21年度,根据公共福利金计划发放的款项达381.66亿元。2016-17至2020-21年度的总开支如下(图表4):
图表4:2016-17至2020-21年度公共福利金计划的总开支
年度 | 总开支(百万元) |
---|---|
2016-17 | 22,123 |
2017-18 | 23,632 |
2018-19 | 39,340 |
2019-20 | 36,643 |
2020-21 | 38,166 |
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
2.5 在2020-21年度,根据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发放的赔偿金达839万元,涉及个案共303宗。2016-17至2020-21年度的总开支如下(图表5):
图表5:2016-17至2020-21年度暴力及执法伤亡赔偿计划的总开支
年度 | 总开支(百万元) |
---|---|
2016-17 | 5.99 |
2017-18 | 4.92 |
2018-19 | 5.75 |
2019-20 | 5.36 |
2020-21 | 8.39 |
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
2.6 在2020-21年度,根据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发放的援助金达4.0909亿元,涉及个案共14 826宗。2016-17至2020-21年度的总开支如下(图表6):
图表6:2016-17至2020-21年度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的总开支
年度 | 总开支(百万元) |
---|---|
2016-17 | 254.56 |
2017-18 | 235.05 |
2018-19 | 280.18 |
2019-20 | 290.35 |
2020-21 | 409.09 |
社会保障上诉委员会
2.7 社会保障上诉委员会是独立的组织,成员包括7名由行政长官委任的非政府人员。其主要职能是审理因不满社署就综援、公共福利金及交通意外伤亡援助计划所作决定而提出的上诉。上诉委员会的决定是最终的决定。
2.8 在2020-21年度,上诉委员会共就159宗上诉作出裁决,包括20宗综援个案和139宗公共福利金个案,其中维持社署原来决定的个案有88宗(55%),推翻社署原来决定的个案则有71宗(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