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公报

 

 

政务司司长提交政府回应帐目委员会第34号报告书的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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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今日(十月十八日)在立法会会议席上提交政府回应帐目委员会第34号报告书的覆文。以下为陈方安生的致辞全文:

主席∶

  今天提交立法会省览的,是回应政府帐目委员会第34号报告书的政府覆文。覆文载述政府因应报告书的结论和建议而采取或计划采取的措施。

  委员会从审计署署长第34号衡工量值式审计报告书论及的8个事项中,选取了3个进行详细研究。至于其他五个项目,有关政策局和部门已按审计署署长的建议,跟进有关事项,并定期提交进度报告。透过这个报告机制,我们希望与委员会合作,确保落实有关这些项目的建议,善用公共资源。

  本年六月二十一日,李家祥议员以第一届立法会政府帐目委员会主席的身份,向立法会提交报告书,并就报告书发言。我想在此回应他的一些评论。

  李议员认为政府帐目委员会在过去两年的工作量异常繁重,我深有同感,李议员及委员会各委员,不辞劳苦,为我们的共同目标努力,确保政府以有效率及具成本效益的方法提供公共服务,我谨衷心致谢。政府帐目委员会一向致力协助政府提升公共财政管理问责性的标准,这个优良传统,是基于多年来,委员会与政府之间紧密合作地发展而成的,我衷心希望新一届立法会的政府帐目委员会,能与我们一秉承这个优良传统。

  现在让我转到李议员对第34号报告书作出的几点。

破产管理署提供的服务

  对于破产管理署在管理上的不足之处,政府与委员会同样感到关注。对于委员会提出各点,我们在今天提交的覆文中,已列出政府已采取的各项短期措施,包括暂时借调一名经验丰富的政务专员到破产管理署,协助破产管理署署长设立妥善和先进的内部管理制度。此外,财经事务局局长稍后会进行顾问研究,全面检讨破产管理署署长的角色,而在检讨的过程中,亦会考虑到香港的社会经济转变,以及参考其他地方在破产和清盘管理方面的发展情况。

  财经事务局会继续密切监察破产管理署的工作,致力落实政府帐目委员会的建议。李议员建议我们阐明决策局与部门之间的统属关系和责任。关于这方面,我想重申行政署长在本年五月二十四日给立法会秘书处的信中所提的几点:决策局局长主要负责提出和制定政策、计划及立法建议。局长须为辖下部门定下工作目标,并监察部门的工作成效,以确保能够达到政府的总体政策目标。不过,要决策局局长监督辖下每个部门的日常运作,并不切实可行。局长在部门的某一事项中有多大的参与,得取决于实际情况和问题的严重程度,故须个别处理,不能一概而论。

户外道路维修人员的管理

  政府同意委员会的看法,就是路政署管理层有责任监管户外道路维修人员的工作效率和表现。对于订定户外员工生产力标准、监察员工生产力或管制逾时工作津贴等问题,路政署已采取多项改善措施,详情载于政府覆文。

  一九九九年十月,公务员事务局向所有部门发出监管户外工作的指引,其后并采取跟进措施,确保各部门遵行。公务员事务局会继续与各有关决策局紧密合作,确保有关人员能妥善地监管所有员工(包括户外工作人员)的表现和效率。政府总部和各部门正采取进一步措施,对表现优秀的员工加以表扬。另外,在推行资源增值计划过程中,我们正与个别部门共商善策,从中期和长远眼,进一步改善各项政府服务。

  路政署署长已向委员会提供纪律处分个案的详情,但要求委员会按照政府的一贯做法,在报告书内略去有关员工的姓名。委员会质疑此举是否符合设立纪律制度的目的,以及是否有违公共行政须保持高透明度的原则。我要在此重申,我们是完全遵照《个人资料(私隐)条例》行事。我们不见得为何这条例不能适用于公务员。

司法机构的行政事务

  司法机构政务处明白,对司法工作来说,善用公共资源是十分重要的。司法机构政务长已设法缩短案件的候审时间。李议员已留意到,虽然案件数目有所增加,但司法机构已将大部分法院和审裁处的案件候审时间缩短了。李议员亦已留意到我们为进一步改善情况所作的其他努力,例如将区域法院管辖限额12万元提高至60万元等,我们在考虑了委员会的意见后所采取或将会采取的措施,均列于覆文内。例如劳资审裁处的积压案件现已有所减少,案件的候审时间也会进一步缩短。此外,司法机构亦会再检讨区域法院和小额钱债审裁处的司法管辖限额。

  司法机构政务处已展开一项调查,以了解服务使用者的满意程度,同时搜集意见,研究如何改善服务。此外,司法机构政务处亦已手改良管理资讯系统,希望日后公布更多工作成效指标,以加强问责。至于法庭用于聆讯案件的时间,据司法机构所知,目前各普通法适用地区并没有划一的指标。司法机构政务长会与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研究是否适宜采用部分经整理的管理资讯,以反映司法机构的工作效率。

  主席,我希望在此再次衷心多谢上一届政府帐目委员会的委员和主席,我们期待新一届政府帐目委员会继续给我们积极和明智意见,协助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维持和达致更高效率和更具问责性。

二○○○年十月十八日(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