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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抛垃圾人士因袭击食环署人员被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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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男子因袭击食物环境生署(食环署)人员,今日(三月二十六日)在荃湾裁判法院被判入狱两个月,缓刑一年。

  食环署人员于一月二十三日在荃湾街市街及德海街交界行人路附近目睹被告随地抛弃烟蒂,随即上前向该违例者进行检控。在索取他的个人资料,以便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时,该男子拒绝及反抗,并袭击两名食环署人员,其后被到场协助的警员拘捕。

  该名男子亦因乱抛垃圾,以及未能向公职人员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分别被判罚款一千五百元及三千五百元。 

  食环署发言人提醒市民应遵守?洁法例。他说:「任何违反公众地方洁净条例的人士,必须与获授权发出定额罚款通知书的执法人员充份合作。」

  「任何人士使用暴力逃避处分不但错误,还须负上严重的法律责任。」





2007年3月26日(星期一)
香港时间20时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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