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林务发展基金下的见习生计划鼓励雇主雇用及培训树艺和树木管理课程的毕业生成为具质素的树艺师及攀树员,支援本港的树木管理及护养工作。
计划采用「先聘请、后培训」的原则,透过雇主向见习生提供相等于议定的每月薪酬水平约三成的培训津贴,以及向取得获认可的树艺师或攀树员专业资格的见习生分别发放30,000元及20,000元奖金。树艺师及攀树员见习生的培训期分别为三年及十八个月。
计划诚邀合资格的雇主参与见习生计划,按议定或更高的薪酬水平(包括计划所提供的培训津贴),雇用树艺师及攀树员见习生,并提供有系统而且达到所订要求的培训。
计划内容
每月培训津贴
树艺师见习生 $4,500*
攀树员见习生 $5,000*
起薪点 (包括每月培训津贴)
树艺师见习生 $14,500*
攀树员见习生 $15,000*
奖金 (完成培训并取得获认可的专业资格后发放)
树艺师见习生 $30,000
攀树员见习生 $20,000
培训期
树艺师见习生 3年
攀树员见习生 18个月
*建造业议会会因应通货膨胀等因素于每年培训期完成后调整金额
申请资格 (雇主 - 申请人)
- 树艺、树木管理及园艺公司 (有为期不少于一年的政府或私人树木检测及/或树木工作相关合约) 或其他管有大量树木的机构;及
- 须雇有以下员工
(聘请树艺师见习生) 最少1名符合树艺师见习生导师要求的树艺师
(聘请攀树员见习生) 最少1名符合攀树员见习生导师要求的攀树员
申请资格 (见习生 - 雇员)
- 属香港居民;
- 属本港树艺、树木管理及树木工作课程的毕业生:
(树艺师见习生) 资历架构第三至第五级课程
(攀树员见习生) 资历架构第三至第四级课程
- 没有获认可的专业资格
申请资格 (导师 - 由雇主提供)
树艺师见习生的导师
- 资历架构第四级或以上树艺相关学历;及
- 树艺专业资历;及
- 完成及通过树木管理办事处举办或认可的树木风险评估及管理课程;及
- 树木作业相关职业安全和健康培训资历;及
- 具7年或以上树木护养工作经验
攀树员见习生的导师
- 树木作业相关职业安全和健康培训资历;及
- 具相关专业树艺专业资历认可训练,包括使用缆索攀爬树木、使用链锯和高空救援;及
- 具3年或以上树木护养及攀树工作经验
计划全年接受申请,相关申请表格和培训架构文件可于建造业议会网页下载。
以下是「城市林务发展基金-见习生计划」雇主﹑培训导师及见习生分享短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