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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文书主任 (ACO) 的职责
- 执行与下列一个或多个职能范围有关的一般文书职责,其中可能涉及多类范畴的职务:(a)一般办公室支援服务;(b)人事;(c)财务及会计;(d)顾客服务;(e)发牌及注册;(f)为政府律师提供支援,并为法官和法庭使用者提供法庭支援及登记处服务;(g)统计职务;(h)资讯科技支援服务;以及(i)其他部门支援服务。
- 助理文书主任会被调派到本港任何一个地区的政府办事处工作,须使用资讯科技应用软件执行职务,并可能须不定时或轮班工作和在工作时穿着制服。
薪酬及福利
入职条件
- (i) 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五科考获第2级或同等或以上成绩,其中一科为数学,或具同等学历;或 (ii) 在香港中学会考五科考获第2级/E级或以上成绩,其中一科为数学,或具同等学历;及
- 符合语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学文凭考试或香港中学会考中国语文科和英国语文科考获第2级或以上成绩,或具同等成绩;及
- 中文文书处理速度达每分钟20字及英文文书处理速度达每分钟30字,并具备一般商业电脑软件的应用知识;及
- 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