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书助理全年公开招聘,请即按此申请!
文书助理 (CA) 的职责
执行与下列一项或多项职能范围有关的一般文书职责,其中可能涉及单一或多个范畴的职务:(a)一般办公室支援服务;(b)人事;(c)财务及会计;(d)顾客服务;(e)发牌及注册;(f)统计职务;(g)资讯科技支援服务;以及(h)其他部门支援服务。
文书助理会被派往本港各区的政府办事处工作,在执行职务时须应用资讯科技;以及可能须不定时或轮班工作,并穿着制服当值。
薪酬及福利
入职条件
已完成中四学业,其中修读科目应包括数学,或具备同等学历;及
具备相当于中四程度的中英文语文能力;及
中文文书处理速度达每分钟15字及英文文书处理速度达每分钟20字,并具备一般商业电脑软件的应用知识;及
在《基本法及香港国安法》测试取得及格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