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局
董事局为证监会提供策略性指引,并制订整体方向和政策。董事局最少每月召开会议一次。
董事局成员由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委任,或由行政长官授权财政司司长委任,均有固定任期。董事局由本会的非执行主席、行政总裁、副行政总裁、多名执行董事及来自不同专业背景的非执行董事组成,并以非执行董事占大多数。
自《2006年证券及期货(修订)条例》通过后,证监会主席和行政总裁已分拆为两个独立职位。主席领导董事局制订证监会的整体方向、政策及策略,并监察执行团队在落实董事局所订立的目标、政策及策略方面的工作表现。行政总裁负责制订策略性目标,包括订立证监会的工作议程和重点,以及落实经董事局议定的有关目标。他亦定期向董事局汇报,分配高层管理人员的职责并加以督导。
角色与职责:
执行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由行政总裁所领导,成员包括所有部门的主管。执行委员会是证监会的最高行政组织,获董事局授权肩负行政、财务及管理职责。
内部监控与外部制衡
本会的非执行董事在董事局辖下委员会中担当重要角色。稽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的全体成员均为非执行董事。财政预算委员会及投资委员会中拥有投票权的成员均为非执行董事,而另外两名执行董事则为没有投票权的成员。
此外,由独立机构进行的外部审核,有助确保我们秉公办事及遵守适当的程序。这些措施包括法定上诉权、司法覆核,以及由程序覆检委员会、申诉专员及廉政公署等独立委员会及审裁处进行的审核。
本会通过内部监控措施及外部制衡机制,确保各项政策及程序均遵照最佳机构管治常规。
最后更新日期: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