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列表载有依据《致证监会认可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的管理公司的通函 — 环境、社会及管治基金》将环境、社会及管治(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简称ESG)因素纳入为主要投资重点,并在投资目标或策略中反映ESG因素的证监会认可基金的资料。
这些ESG基金的管理公司已声明并确认有关基金已遵守该通函所载的规定。各基金的主要特点,包括主要投资主题及投资策略,均载于本列表。
请注意,这些ESG基金可能有不同的投资重点及风格,亦可能采用不同策略以达致其ESG重点。你应仔细检阅基金的销售文件,了解基金如何纳入ESG因素以达到其ESG重点,以及评估其ESG相关特点是否切合你的投资需要。
证监会并没有核实该等产品所采用的投资策略、投资选择过程、投资组合及管理的成效或其包含的ESG因素。这些产品获载于本列表并不表示该等产品获得官方推介或认许,亦不构成其ESG特性或相关表现的保证。
获证监会认可
证监会的认可程序涉及检视某产品是否符合法律及监管规定(包括若干持平准则)。
获证监会认可并不代表该产品适合你或任何特定投资者。根据证监会刊发的《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及各项指引,销售产品的中介机构有责任按照你的个别情况解释产品的性质、风险范围及适合你的原因。
注意事项
证监会致力提供ESG基金列表上所载资料,当中所载的销售文件均由发行商提供并只供参考。证监会并无核实个别销售文件内容。该等资料如有错误、遗漏或不正确,证监会概不负责。证监会保留权利,可略去或移除登载有关资料。
请注意,从发行商收到的资料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登载于本列表中,而本列表或未能涵盖所有已获证监会认可的ESG基金(包括其销售文件)的最新资讯。你可向有关发行商或分销商索取销售文件的最新版本。若你对本列表有任何问题,可透过enquiry@sfc.hk以电邮向证监会查询。
注:
“获批给的宽免”涵盖证监会于2012年8月1日或之后就《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所批给的宽免。
注:
请浏览香港交易所网站,以查阅有关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交易所买卖基金,及由非上市基金发出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单位/股份的最新招股章程及其他相关资料。
“获批给的宽免” 涵盖证监会于2012年8月1日或之后就《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所批给的宽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