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政府公布,「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已于2024年3月1日推出,以进一步丰富人才库及吸引更多新资本落户香港。有关「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详情,请浏览投资推广署的「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网站。
在「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下, 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为其中一类获许投资资产(归属获许金融资产项下)。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包括:
- 由获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就第9 类受规管活动发牌的法团或注册的机构管理的证监会认可基金(附注1);
- 由获证监会就第9 类受规管活动发牌的法团或注册的机构管理的证监会认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 由获准许经营《保险业条例》(第41 章)附表1 第2 部所指定的类别C 业务的保险人发行的证监会认可投资相连寿险计划(即与投资有关的人寿保险计划)(附注2); 及
-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 章)("该条例")注册并由获证监会就第9 类受规管活动发牌的法团或注册的机构管理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
附注1:指证监会依据《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守则》认可的单位信托及互惠基金。
附注2:指证监会依据《内部产品审批程序附加指引》认可的与投资有关的人寿保险计划。
以下列表载有根据证监会纪录为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的投资产品的资料。
注意事项
- 证监会致力提供列表上所载资料。
- 请注意,从发行商收到的资料可能需要一段时间才能登载于本列表中,而本列表或未能涵盖所有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的最新资讯。若你对本列表有任何问题,可透过enquiry@sfc.hk以电邮向证监会查询。
- 如欲了解更多有关个别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的资料 (作为上述D项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除外),请浏览公开发售的投资产品列表(此网页同时载有非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的资料)。
- 如欲了解更多有关作为上述D项开放式基金型公司的个别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的资料,请浏览获注册的开放式基金型公司列表。
- 任何获证监会认可的单位信托/互惠基金/与投资有关的人寿保险计划,如未能提供产品资料概要,将不得继续在香港向公众推广。产品的发行商可基于其他理由决定会否及何时开始或终止接受认购个别已获证监会认可的产品。投资者如有疑问,应谘询中介人或相关产品发行商。
- "#"号标记代表基金设有上市及非上市的单位/股份类别。
- "+"号标记代表基金不是获认可于香港上市的交易所买卖基金。
- 就开放式基金型公司而言,〈私人 / 公众〉一栏所显示的私人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或子基金是指该开放式基金型公司或子基金并无根据该条例第104条获得认可。因此,除非该条例下的豁免适用,否则其不可在香港向公众发售。
-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有关合资格集体投资计划所属的不同类型投资产品的机制,请浏览投资者及理财教育委员会的网站。
以下列表内的资料更新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