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的国际活动
证监会积极参与国际监管同业的活动,使香港在全球及亚太区内的形象得以提升,从而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此外,证监会致力于确保本港的资本市场以公平、高效和透明的方式运作,并达到国际标准,藉此加强投资者的信心。
国际证券事务监察委员会组织(国际证监会组织)
本会行政总裁梁凤仪女士是国际证监会组织理事会的成员。该组织是一个由世界各地证券监管机构组成的国际团体,其会员在全球超过115个司法管辖区,规管逾95%的证券市场。证监会参与国际证监会组织辖下多个政策委员会和专责小组的工作,协力制订国际标准。
证监会是国际证监会组织亚太区委员会的成员,并领导该委员会的可持续金融工作小组。亚太区委员会由亚太区内24个资本市场监管机构和决策机关组成,集中处理区内首要的监管和监察事宜。
金融稳定委员会
我们代表证监会及香港参与金融稳定委员会的工作。本会是金融稳定委员会标准执行常设委员会的成员,并与金融稳定委员会全体会议的香港代表──香港金融管理局通力合作。
其他国际交流
除了参与上述的多边论坛外,证监会亦与多个海外监管机构定期进行双边交流,以分享信息和讨论共同关注的议题。此外,我们会应其他监管机构的要求,提供培训及技术协助,包括提供人员借调机会(如情况合适)和接待海外监管机构的代表团。
国际合作安排
随着跨境金融活动不断显著增加,国际合作相应地更显重要。证监会一直在这方面与海外监管机构紧密合作,并经常接收或提出有关寻求协助和分享信息的请求。
证监会是国际证监会组织《多边谅解备忘录》的签署机构。该备忘录旨在促进全球证券监管机构为执法目的的信息分享。我们亦是《经优化多边谅解备忘录》的签署机构。该备忘录针对在日益复杂、互联互通及科技驱动的全球金融市场上,提供额外途径应付打击金融失当行为所带来的挑战。
此外,本会亦就以下方面的合作订立了其他安排:(i)监管合作;(ii)为推动某些互认投资产品发展的跨境合作;及(iii)金融科技相关合作。
有关证监会的合作安排,可透过以下连结查阅:
(i) 执法及调查协助
(ii) 监管信息交换
(iii) 关于市场或产品的安排
(iv) 金融科技合作
国际事务及可持续金融
国际事务及可持续金融小组负责支援和协调证监会的国际监管工作。证监会与其国际监管同业及其他主要持份者已建立并将维持稳固的关系。这既能加强证监会在国际层面的合作,亦同时让本会得以掌握可能对香港金融市场造成影响的监管趋势、发展情况、新出现的风险和机遇。
该小组亦负责在本地、区域及国际层面,协调证监会订立绿色及可持续金融目标。有关证监会的绿色及可持续金融工作的更多详请,可按此处查阅。
最后更新日期: 2023年1月1日